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采取竞聘上岗和公开招聘两种方式,需要签订聘用合同。但是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相比,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还是属于铁饭碗。
编制分类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事业单位的属性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其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比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对有经常、稳定业务收入的单位,采取全面核算、收支挂钩、以收抵支的管理形式。既按定员定额指标核定的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总额与单位创造的收入之比,支大于收的差额部分由国家预算补助;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即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收入来源大于支出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单位人事管理办法,主要是依据公务员第652号令,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来执行。按照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级别划分,最高一级属于中央管理的事业单位,最低一级属于县级机构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虽然要逐步淡化行政级别的概念,但总体上还是要与相对应的级别挂钩。比如中央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也有省部级的事业单位,比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县级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比如县级中学校长享受副县级待遇,县人民医院院长享受副科级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