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20年,世界上共有23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197个国家,(主权国家195个,准主权国家2个,库克群岛和纽埃。)地区有36个。
学术界对于国家的组成要素有两种说法,常见的观点有“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由个3要素组成。例如美国法学家凯尔逊1946在年出版的《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评论说,“传统学说划分国家的个`要素'国家的领土、人民和权力。”
在此之后,他在1952年出版的《国际法原理》中说,“传统学说把国家的个3要素概括为领土、人民和由一个独立的和有实效的政府行使的权力。” 而美国法学家杰克逊认为,“国际法中普遍接受的国家的定义的必要要素是居民、领土和有效的政府。
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由4个要素组成。例如美国法学家克雷文认为国家资格的必要要素是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有效的政府和独立。 中国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认为国际法中的国家应具备定居的人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四个要素。
亚洲共47个国家
东亚: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韩国、朝鲜、蒙古
东南亚: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缅甸、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东帝汶
南亚:尼泊尔、不丹、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国、马尔代夫、斯里兰卡
中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西亚: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沙特阿拉伯、 巴林、卡塔尔、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 阿塞拜疆、土耳其
欧洲
共45个国家
北欧:冰岛、丹麦、挪威、瑞典、芬兰
西欧:英国、爱尔兰、法国、摩纳哥、荷兰、比利时、卢森堡
中欧:德国、瑞士、列支敦士登、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
东欧: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俄罗斯
南欧:葡萄牙、西班牙、安道尔、意大利、圣马力诺、梵蒂冈、马耳他、斯洛文尼亚、 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北马其顿、保加利亚、希腊、罗马尼亚、塞浦路斯
非洲共54个国家
北非: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
西非:尼日尔、布基纳法索、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贝宁、多哥、加纳、科特迪瓦、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塞内加尔、冈比亚、佛得角
中非:乍得、中非、喀麦隆、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共和国、加蓬、赤道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东非:吉布提、索马里、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苏丹、南苏丹、肯尼亚、坦桑尼亚、 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塞舌尔
南非:安哥拉、赞比亚、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博茨瓦纳、津巴布韦、南非、斯威士兰、 莱索托、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 科摩罗
大洋洲共16个国家
澳大利亚、新西兰
密克罗尼西亚:帕劳、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瑙鲁、基里巴斯
美拉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斐济
波利尼西亚:图瓦卢、萨摩亚、汤加、纽埃、库克群岛北美洲共23个国家
北美:加拿大、美国
中美洲:墨西哥、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
加勒比地区:巴哈马、古巴、牙买加、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基茨和尼维斯、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克、圣卢西亚、巴巴多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南美洲共12个国家
北部: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
西部: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
东部:巴西
南部: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
国家基本权利
一、自保权
1、国防权是国家制定国防政策,开展国防建设,防备外来侵犯的权利。
2、自卫权是国家遭受外国武力进攻时,单独或与别的有关国家一起开展武力反击的权利。国家能够单独自卫,也能够实行集体自卫。
二、管辖权
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一切不享有特权与豁免权的人、事、物开展管辖的权利(属地管辖权不适用于领域内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或外国财产)。
2、属人管辖权。或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无论位于何地的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或特定物开展管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