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