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孕妈妈须知注意要点

2024-09-16 02:09:29

妊娠后期,妇女体内的血容量随着胎儿的长大而逐渐增加,怀孕32周的时候,血容量达到高峰,比怀孕前增加了30%-50%。此外,由于怀孕后体内激素的变化,有些孕妇还会并发高血压等,这样就加重了心脏的负担。胎儿的逐日增大会使孕妇感到胸闷、气急、心慌。若此时孕妇心功能不良的话,就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此时心脏无法正常地工作,对母体及胎儿会造成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根据统计,心脏功能在一级的孕妇,心力衰竭的发生率为7%,二级为17%,三级可能高达49%。并且,心脏功能三级的孕妇胎儿的死亡率为12%,心脏功能四级的可高达31%。并且先天性心脏病有一定的遗传倾向。

若经医生检查,心脏功能不能胜任的,则坚决不能怀孕,如已经怀孕,应做人工流产术;如病情许可,则可继续怀孕,但应注意心力衰竭的发生,定期找医生检查和治疗。

心脏病孕妇尤应注意如下几点:

每天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如果心脏病孕妇患了贫血,会加重心脏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容易发生心力衰竭。

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龈化脓、上呼吸道感染,都应尽早治疗,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

用药上特别小心,尤其是强心药。一般情况下不主张使用,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颤动时。

小心使用抗凝剂。有的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须使用抗凝剂时,怀孕期间要多加注意。

必须做瓣膜切开术时:最好在未怀孕前做,若怀孕后,则应先行中止怀孕,再动手术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