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付的相关成语是:原原委委、委委屈屈、委委曲曲。
委付的拼音是:wěifù。注音是:ㄨㄟˇㄈㄨˋ。结构是:委(上下结构)付(左右结构)。
委付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委付详细内容】
⒈交付;托付。引《后汉书·桓帝纪》:“元服已加,将即委付。”《金瓶梅词话》第二十回:“你好歹过去看看,委付个人儿看守。”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五章第三节:“原来我以为平章(指抹捻尽忠)知兵,所以才推心信任,委付兵权。”
二、网络解释
委付委付,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主张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于保险人而请求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行为。在海上保险中,常作为一种理赔制度用于处理保险标的的损失。当保险标的损失虽未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但有全部损失的可能,或其修复费用将超出其本身的价值,或确为全部损失而又无法证明时,被保险人可将其残余利益,或标的上的一切权利,明示移转给保险人,而要求按推定全损给予赔偿。委付一经保障人承诺,即告成立。中国《海商法》第249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
三、国语辞典
委任付托。委付[wěifù]⒈委任付托。引《书经·吕刑》唐·孔颖达·正义:「我既受天委付,务欲称天之心。」⒉法律上指保险标的物的状况,已与全部灭失无异,被保险人,得将其残余之利益,表示移转于保险人,而请求保险金额之全部者,称为「委付」。德语Abandon(Versicherung)(S)
四、其他释义
1.交付;托付。
五、关于委付的造句
1、如保险人将其风险再保险,保险人不必发送委付通知。
2、附带条件委付盖印契约帐号是匮?税捐及保险支付所需要的。
3、保险人可以用明文或行动默示表示接受委付,但在收到委付通知后,只保持沉默并不意味着他已接受委付。
4、保险人接受委付通知,则表示最后承认对损失负责和通知有效。
5、保险人将其风险再保险的,该保险人无需发出委付通知。
6、适当发出委付通知后,保险人拒绝接受委付的事实,不影响被保险人的权利。
六、关于委付的英语
abandonee aband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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