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是秦朝的。
李斯,约公元前284年至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人,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李斯为秦始皇统一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最后升官到丞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但是等到秦始皇去世之后,李斯就和赵高合谋了,并且还伪造了遗诏,在这个过程中导致皇长子扶苏自杀而亡,从而立了胡亥为皇帝。
当时的胡亥成为秦二世,动用人民当苦力,要修好阿房宫,这时候导致了很多人民都发起了反秦的风波。当时李斯和右丞相去劝诫胡亥停止修建阿房宫,劝诫的时候秦二世正在饮酒作乐,看到李斯等人来上书,非常生气,就把他们都抓捕入狱了。在狱中的李斯还多次上书劝诫,但是都被赵高给扣留了,并且还跟皇帝说李斯和他的儿子要造反。李斯在狱中遭到了严刑拷打,还有刑讯逼供,最后不得不承认了谋反,最后在208年被杀死。
李斯这一生,功成在秦国,败在秦国,连死亡都是那么惨烈,先是在脸上刺字,之后身体部位又被割去,接着砍了头,又从腰斩断,死得相当惨烈。
人物评价:
李斯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他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