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附加扣除
1、扣除范围
纳税人名下或夫妻共同的首套住房贷款(中国境内),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都可以。
2、扣除标准
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即每年可扣除12000元。
3、扣除方式
可选择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扣除,婚前各自有首套房贷款的,可以选择一方扣除1000/月,或者各自扣500/月。
4、扣除起止时间
从合同约定的开始还款当月算起,至贷款合同还清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即贷款期限若有30年,也只能最多扣除20年。
房贷退税
是指在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若在这个年度中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可以去申请退税,退税的项目就是有首套住房贷款,满足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附加扣除。
退税办理地址:去当地的税务办事厅,家附近的税务局都行;
退税办理时间:上年度结束后次年的3月1日-6月30日,过期不会补办;
退税准备资料:首套房产权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纳税证明等。
政策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扣除举例
小齐2019年和妻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由于是首套住房,且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决定由小齐一方扣除。小齐一个月收入7 000元,那么按照《办法》规定,小齐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1 000=6 000(元);
7 000-6 000=1 000(元)。
温馨提示:非首套住房不能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换扣除方;办理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注意:5000元为月免征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