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中用以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方法。随着罗马法的传播和各国法律文化的交流,为当代许多国家采用。按此法,直系血亲从己身上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
例如:父母与子女是一亲等的直系血亲,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是二亲等的直系血亲,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外曾孙子女是三亲等的直系血亲,依此类推,旁系血亲则先从己身数至双方同源的祖先,即共同的直系血亲,再从共同的直系血亲下数至与己身计算亲等的对方,亲等数即其世代相加之数。因此,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是从二亲等开始计算的。
罗马法中用以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方法。随着罗马法的传播和各国法律文化的交流,为当代许多国家采用。按此法,直系血亲从己身上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
例如:父母与子女是一亲等的直系血亲,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是二亲等的直系血亲,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外曾孙子女是三亲等的直系血亲,依此类推,旁系血亲则先从己身数至双方同源的祖先,即共同的直系血亲,再从共同的直系血亲下数至与己身计算亲等的对方,亲等数即其世代相加之数。因此,旁系血亲没有一亲等,是从二亲等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