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基础解释 司法的基础解释是什么

2024-09-15 17:56:37

司法的基础解释是:1.古代官名、星官名。2.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3.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司法详细内容】

司法sīfǎ。(1)见“执法”。司法[sīfǎ]⒈见“执法”英judicialadministration;

二、引证解释

⒈官名。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宋沿唐制,诸州置司法参军。元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⒉星官名。清恽敬《文昌宫碑阴录》:“《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与《天官书》‘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不同。引《星经》又曰‘六曰司法’。”⒊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三、汉语大词典

(1).官名。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宋沿唐制,诸州置司法参军。元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2).星官名。清恽敬《文昌宫碑阴录》:“《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与《天官书》‘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不同。《星经》又曰‘六曰司法’。”(3).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四、国语辞典

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始废。司法[sīfǎ]⒈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 始废。⒉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近法律执法英语judicial,(administrationof)​justice德语Justiz,Rechtswesen,Rechtsprechung(S,Rechtsw)​法语justice

五、关于司法的造句

1、对于中国来说,这是一位普通农村女性以一己近乎偏执的复仇努力最终推动了司法进步的过程,但对于唐慧来说,这是一位母亲为爱女申张正义的过程。

2、司法大人一纸文书,乔太守乱点鸳鸯谱,把酷爱自由的男人拴在婚姻槽内,有什么办法?只有死缠烂打了。

3、将这种犯了时代错误的结论重又当成研究传统法律和司法的当然前提,那是对传统的双重不公,以致于妨碍学术研究尚属事小,更重要的是让那些现在真正阻碍司法独立和专业司法的因素躲在一边逍遥法外,使现代社会需要的以司法独立和专业司法为核心内容的新司法制度建设更加艰难。

4、作伪证和妨碍司法公正是没什么?

5、这类官员往往是谙习律令、直接从事一线司法工作的官员。

6、郑学青精通法律,非常清楚自身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缺乏敬畏之心,反而利用其深谙司法机制的优势,采取订立攻守同盟等措施来精心布局。

六、关于司法的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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