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身份证的指纹激活取决于办证者的个人意愿。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群众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录入指纹信息。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禁止强制提取指纹。 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身份证法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自愿原则录入指纹信息。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要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的作用及法律效力
身份证,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出门必备的证件,现在出门不带身份证很多事情都没法做,比如买车票,住宿,全都需要出示身份证,关于身份证的用途相信大家都多少知道一点,至于法律效力应该都不太清楚,今天小编就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对身份证的作用和法律效力做个梳理,给大家具体说说。
在我国,身份证是证明一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是证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的身份证件,只要在我国境内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都应当申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申领,也就是说十六岁后必须有身份证,十六岁之前因为还未成年,可以先不申领,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身份证号是当你出生后上户籍的时候就有了,也就是说只要你一出生,就有身份证号了,至于你什么时候去弄身份证,这个十六岁之前没要求,十六岁后必须的有。
大家都知道,身份证上的信息比较多,都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你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址,身份证号,发证机关,照片和有效期等信息,其中身份证号每个人一辈子就一个,终身不得修改,这个号码是有公安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制定,身份证的有效期根据年龄的不同是不同的,有十年的,二十年的,永久的,这个要看年龄段,申领和更换一般都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一般人当地派出所。
身份证的用途比较广泛,一般情况下作为重要的身份证明来用,比如公民的选举权在登记选民的时候,户口登记的时候,结婚登记的时候,入学就业的时候等等,可以说只要是办理个人业务的时候,牵扯到身份证明的,都需要出示身份证,现在全国推广的实名制,其实也是把身份证作为参考依据的。
身份证的法律效力,这个就和身份证的作用挂钩了,有什么样的作用就有什么样的权利义务,身份证在证明你的身份的同时,当然也就确定了你的义务,你这个身份证办理的事情,这个身份证的主人就需要承担相对应的义务,也就是说你和身份证是同体的关系,无限连带的关系,以身份证圈定的权利义务就是你自己的权利义务。所以身份证如果丢失被盗用,对自己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身份证作为我们的重要证件,其作用和法律地位是很大的,所以大家在平时一定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特别是复印件,一旦丢失,一定要即使挂失,以免对自己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