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的拼音是:fǎlì。
法例的注音是:ㄈㄚˇㄌ一ˋ。结构是:法(左右结构)例(左右结构)。词语解释是:指法律条例。法例[fǎlì]⒈指法律条例。引证解释是:⒈指法律条例。引《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网络解释是:法例法例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fǎlì,指法律条例。7、综合释义是:指法律条例。《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法例[fǎlì]法律全部适用的通则。语音《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8、汉语大词典是:指法律条例。《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9、国语辞典是:法律全部适用的通则。民法第一条至第五条之规定,即属法例。法例[fǎlì]⒈法律全部适用的通则。民法第一条至第五条之规定,即属法例。近法规法则律例。10、辞典修订版是:法律全部适用的通则。语音《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1其他释义是:1.指法律条例。
法例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法例详细内容】
指法律条例。法例[fǎlì]⒈指法律条例。
二、综合释义
指法律条例。《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法例[fǎlì]法律全部适用的通则。语音《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
三、汉语大词典
指法律条例。《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
四、国语辞典
法律全部适用的通则。民法第一条至第五条之规定,即属法例。法例[fǎlì]⒈法律全部适用的通则。民法第一条至第五条之规定,即属法例。近法规法则律例
五、关于法例的词语
有例不兴﹐无例不灭 法例 法头例首 十法九例 需求法则的例外 案例教学法
六、关于法例的英语
Bankruptcy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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