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就是除了1和它本身这两个因数外,没有其他因数。质数大多分布在6的倍数的附近,但不是绝对的。如:7、11、13、17、19、23、29、31……
大于1的自然数若不是素数,则称之为合数(也称为合成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素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任何大于1的整数均可被表示成一串唯一素数之乘积。为了确保该定理的唯一性,1被定义为不是素数,因为在因式分解中可以有任意多个1(如3、1×3、1×1×3等都是3的有效约数分解)。
质数就是除了1和它本身这两个因数外,没有其他因数。质数大多分布在6的倍数的附近,但不是绝对的。如:7、11、13、17、19、23、29、31……
大于1的自然数若不是素数,则称之为合数(也称为合成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素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任何大于1的整数均可被表示成一串唯一素数之乘积。为了确保该定理的唯一性,1被定义为不是素数,因为在因式分解中可以有任意多个1(如3、1×3、1×1×3等都是3的有效约数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