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办

2024-06-07 19:26:58

兰州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兰州城市学院纪委和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学校全称:兰州城市学院;学校代码:10737;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应用型大学;办学层次:以培养本科生为主的应用型大学;招生办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邮编:730070;电话:0931-7601082;传真:0931-760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