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话,通常称为手机,日本及港台地区通常称为手提电话、手电,早期又有大哥大的俗称,是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电话终端。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最广是所谓的第二代手机(2G),以GSM制式和CDMA为主。它们都是数字制式的,除了可以进行语音通信以外,还可以收发短信(短消息、SMS)、MMS(彩信、多媒体短信)、无线应用协议(WAP)等。在中国大陆及台湾以GSM最为普及,CDMA和小灵通(PHS)手机也很流行。目前整个行业正在向第三代手机(3G)迁移过程中。
手机外观上一般都应该包括至少一个液晶显示屏和一套按键(部分采用用触摸屏的手机减少了按键)。
电话键盘部分手机除了典型的电话功能外,还包含了PDA、游戏机、MP3、 照相机、摄影、录音、GPS等更多的功能,有向带有手机功能的PDA发展的趋势。
电话的口承、耳承和相应的话筒、听筒都装在单个把手上。旧称为手提电话、手提、大哥大,是便携的、可以在较大范围内移动的电话终端。
英寸在荷兰语中的本意是大拇指,一英寸就是指甲底部普通人拇指的宽度。14世纪时,英皇爱德华二世颁布了“标准合法英寸”。其规定为:从大麦穗中间选择三粒最大的麦粒并依次排成一行的长度就是一英寸。
显示屏的英寸指的是对角线的长度,1英寸=2.54厘米,可以使用勾股定理计算:
屏幕长的平方+屏幕宽的平方=对角线长的平方,开根号即是对角线的长度,在进行单位转换即可。
显示器(display)通常也被称为监视器。显示器是属于电脑的I/O设备,即输入输出设备。它是一种将一定的电子文件通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再反射到人眼的显示工具。
根据制造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阴极射线管显示器(CRT),等离子显示器PDP,液晶显示器LCD等等。
手机屏幕5.5英寸,指的是屏幕的对角线为5.5英寸。
1英寸等于2.54厘米则5.5英寸等于13.97厘米。
根据勾股定理,5.5英寸的屏幕,长为12.18厘米,宽为6.85厘米。
英尺英寸是属于英制,跟我们通常说的市制尺、寸是不同的。
1尺=10寸=33.33厘米。
1英尺=12英寸=30.48厘米。
1英寸=2.54厘米。
1.58米=5.183727英尺=62.2047英寸=4.74尺=47.4寸。大约等于4尺7寸(市制),5英尺加2.2英寸(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