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建设怎样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2024-06-07 09:25:42

我们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与拓展,为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指引。

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要在创新方法手段上下功夫,为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增添动力。一是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明确基层自治边界,通过搭建阳光议事厅等群众议事平台,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二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可依托社会组织等力量,整合法学专家、律师等资源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培育和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三是发挥德治引领作用。创新以评立德、以文养德、以规促德的方式方法,发挥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用崇德向善力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善于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信息化手段在城市运行、医疗、养老、环保等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社会治理朝着智能化、便捷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为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