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历史上又称教育视导。是教育督导机关或人员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下级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教学督导是学校为主动适应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制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教学质量,督导活动的重点是导,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着眼于激励和调动教学两个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009年公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把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在基层督导工作中,有时会对辖区内的教育机构开展随机性的督查活动,被称为随访督导。 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是按督导原则和标准,使用科学方法,对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通过观察,调查和考核,作出分析和评价,指出成绩和缺点,并提出积极的修改意见,使教育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