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结婚之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因为这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但是对于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的父母给其购买的房子,而且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只有一个人,那么原则上也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购买的,而且是两个人共同偿还的话,那么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