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2024-06-06 09:32:17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类别有:

1、法定代理人,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委托代理人,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