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分词:一方面具有动词的性质,另一方面也相当于一个形容词或副词,在句中可以作表语,定语,状语和补足语。
一、作表语:
1、过去分词作表语,主要表示主语的心理感觉或所处的状态;
2、过去分词作表语,形式上和动词的被动语态结构相似, 但两者表达的意义不同。
二、作定语:
1、单个过去分词作定语放在被修饰词的前面,过去分词短语放在被修饰词的后面;
2、过去分词修饰不定代词或指示代词those,要放在这些词的后面。
三、作状语:
1、过去分词作状语时与现在分词一样,也可以表示时间,原因,让步,或伴随情况等;
2、过去分词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进一步说明谓语动词的动作和状态。
3、动词的过去分词的一些固定结构,也可在句中作状语,但不受后面句子的主语限制。
四、作补足语:
1、作宾补的过去分词都来自及物动词,和宾语有逻辑上的动宾关系;
2、由主动语态变为被动语态后,原来的宾语补足语,即成为主语补足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