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病因

2024-09-11 23:12:19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简称“妊高症”,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在妊娠中、晚期(20周后)出现,临床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和浮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称为子痫,甚至可危及产妇及胎儿生命,出现母婴死亡。

引起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病因不清楚,医学界众说纷纭,其中免疫学说、子宫缺血学说和前列腺素不足的观点为大家普遍关注。经调查和统计,认为本病也有一些好发因素:年轻初产妇或高龄产妇,有慢性高血压、慢性肾脏、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精神过分紧张或受刺激致使中枢神经功能紊乱,双胎、羊水过多等引起子宫张力过高,寒冷季节或气温变化过大,特别是气压升高时。

本病的病理变化主要为全身小动脉痉挛。病变可累及多个器官,严重时可导致心、肝、肾、脑等主要器官缺氧、水肿、坏死,甚至功能衰竭。部分患者还会遗留慢性高血压及肾病等后遗症。

避免孕妇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在预防,主要做法是:在妊娠期接受孕期健康教育,定期产前检查,解除思想顾虑,做好孕期保健,注意孕妇的营养和休息,进行妊高征的预测检测等。这些都可以有效地防止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

如患轻度妊高征,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和医生保持联系,并听从其指导和安排。患中、重度妊高征,一经确诊,应立即入院治疗。主要给予解痉(硫酸镁)、降压(安定)、镇静、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适时终止妊娠的治疗。

重症患者入院治疗24-48小时,病情不见好转应考虑终止妊娠。部分患者会遗留产后高血压及肾病,故应做好产后随访,观察血压及肾功能状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