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并不是一个生理过程,而是病理过程,只有当产妇或胎儿出现问题时才主张进行剖腹产。剖腹产毕竟是一次手术,术中产妇出血较多,容易发生周围脏器损伤,有的还可能会发生感染,产后出现各种并发症的可能性也是自然分娩的10-40倍,所以,剖腹产是不得已而为之,下面是一些必须选择剖腹产的情况:
1、胎位不正,正确的生产应该是胎儿的头顶先露出来。胎位不正一般为横位、臀位、面先露、高直位、胎头倾势不均等。
2、胎儿窘迫,胎儿缺氧而陷入危险状态,应立即进行剖腹产。
3、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或小于1500克。
4、胎儿先天性畸形(如脑积水、连体婴儿),或多胞胎妊娠等。
5、高龄初孕妈妈,年龄在35岁以上者,一般建议选择剖腹产。
6、瘢痕子宫,包括前次剖腹产史和做过子宫肌瘤剜除术者。
7、骨盆过小:有些产妇因身材过于矮小,骨盆没有足够空间使胎儿产出。
8、患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综合征的产妇。
9、软产道(子宫、宫颈、荫道)肿瘤或严重瘢痕阻碍胎头下降。
10、宫缩乏力,经过处理无效者。
11、出现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子宫破裂等出血问题。
12、子宫颈未全开而有脐带脱出。
13、产妇以前因子宫颈闭锁不全而接受永久性缝合手术。
除非发生以上必须采取剖腹产的情况,否则产妇应尽量选择自然分娩、无痛分娩等方式进行顺产,顺其自然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