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我国召开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开幕(22日结束)。全会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
全会原则同意1979年、1980年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下发讨论和试行。全会还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和历史遗留的某些历史问题,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审查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会议决定健全党规党法,反对个人崇拜,少宣传个人,加强集体领导,并着重提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将来提请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追认。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1978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转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全会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全会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以及平反“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