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
1、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2、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4、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5个自治区
1、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或“内蒙”,自治区首府为呼和浩特,内蒙古横跨中国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地区,接邻八个省区,是中国邻省较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国省级行政区,简称“宁”,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中国西部的黄河上游,东邻陕西省,西、北部接内蒙古自治区,西南、南部和东南部与甘肃省相连;界于北纬3514~39°23,东经104°17~107°39之间;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区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位于中国西北边陲,首府乌鲁木齐,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也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通称广西,简称“桂”,首府南宁市。地处中国南方沿海,位于东经104°26'—112°04',北纬20°54'—26°24'之间,北回归线横贯全区中部。东连广东省,南临北部湾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云南省毗邻,东北接湖南省,西北靠贵州省,西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壤。
5、西藏自治区,简称“藏”,通称西藏,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首府拉萨,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4个直辖市
1、北京市
北京市,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地处华北大平原的北部,东面与天津市毗连,其余均与河北省相邻。
2、上海市
上海市,简称“沪”,位于中国华东地区,东隔东中国海与日本九州岛相望,南濒杭州湾,北、西与江苏、浙江两省相接,上海市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
3、天津市
天津市,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中国直辖市、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东临渤海、北依燕山,位于海河下游,地跨海河两岸,北南长189千米,西东宽117千米。
4、重庆市
重庆市,简称“渝”,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地跨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东邻湖北、湖南,南靠贵州,西接四川,北连陕西,辖区东西长470千米,南北宽45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