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故的解释是:1.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2.赠送财物助办丧事。
送故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基础解释 【点此查看送故详细内容】
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赠送财物助办丧事。
二、引证解释
⒈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引《晋书·范宁传》:“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宋书·谢方明传》:“寻更加晋陵太守,復为驃骑长史、南郡相……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梁书·文学传上·庾於陵》:“齐随王子隆为荆州,召为主簿…子隆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⒉赠送财物助办丧事。引《南史·刘湛传》:“﹝湛﹞父柳亡於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
三、综合释义
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长官迁转离任,其属僚随之迁转,谓之“送故”。《晋书·范宁传》:“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宋书·谢方明传》:“寻更加晋陵太守,復为驃骑长史、南郡相……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梁书·文学传上·庾於陵》:“齐随王子隆为荆州,召为主簿…子隆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赠送财物助办丧事。《南史·刘湛传》:“﹝湛﹞父柳亡於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送故[sònggù]官吏离职,属吏敛钱相送,称为「送故」。《南史.卷七零.循吏传.范述曾传》:「郡送故旧钱二十余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余枚而已。」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州郡官殁于任所,属下佐吏护丧回里,称为「送故」。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岁,服始陈,桓车骑与送故文武别。」
四、国语辞典
官吏离职,属吏敛钱相送,称为「送故」。
五、关于送故的成语
送佛送到西天 送佛送到西 送故迎新 迎新送故 暗送秋波 传经送宝
六、关于送故的诗句
因送故人行 便送故人归 为送故人归 因送故人行 便送故人归 为送故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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