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gdp总量是多少

2024-02-29 00:00:00

国家统计局在2014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对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修订后当年GDP增加19174亿元达到588019亿元。按照当年平均汇率折算,2013年我国GDP总量由91850亿美元增加到94946亿美元。

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对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主要结果为: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8801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9174亿元,增幅为3.4%。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5322亿元,比重为9.4%;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56810亿元,比重为43.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75887亿元,比重为46.9%。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

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

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

第三,自有住房拥有者为自己最终消费提供的自有住房服务,以及付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生产。生产范围不包括不支付报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以及部分“未观测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