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民族英雄。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北宋卓越的军事家、战略家。岳飞父岳和,母姚氏,世代务农。岳飞青少年时先后向周同、陈广学习射箭、枪技,成为全县武艺最高强的人,但因家境贫困,后到相州(今安阳),“为韩魏公(琦)家庄客,耕种为生”。
宣和四年(1122)初,岳飞初次从军。同年十月,在北宋攻辽战争中,曾到达辽燕京(今北京)城下,见到高大的城墙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误认为这是金初起时的著名战略要地黄龙府(今吉林农安)。这也可能是当时不少人共有的误解,以至于十多年后已是大将的岳飞,还对部属说过“直到黄龙府,当与诸君痛饮”的豪言壮语。宋军攻辽战败退军,适值父亲岳和病死,岳飞随即回到家乡守丧。
靖康元年(1126)冬,又到相州应募从军为刘浩部属。同年十二月,康王赵构在相州建立大元帅府,刘浩所部成为大元帅府最早的基本部队之一。次年五月,赵构即位于南京应天府。此后不久,作为小军官的岳飞,奏请宋高宗回都城开封领导抗金战争,以越职上奏罪名而被夺军职。建炎元年(1127)六月,张所任河北招抚使,置司北京(今河北大名东)。七月,张所离开“行在”南京赴任。但直到八月中旬末,张所“今留京师,以招集将佐,故尚未行”至北京,岳飞投张所部下从军。张所“一见,与臣(岳飞)言两河、燕、云利害,适偶契合。臣自白身借补修武郎、閤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寻又升统制”。
岳飞隶属于都统制王彦。九月,王彦所部攻占新乡(今属河南)县城,但随即遭金军围攻,王彦兵溃突围后,组织义军(八字军)抗金(参见八字军抗金起义)。岳飞则率所部独立行动,后虽向王彦谢罪,但未再被接纳。岳飞遂投东京留守宗泽,由于岳飞曾擅自脱离主将王彦管辖,“犯法将刑,泽一见奇之,曰:此将材也。会金人攻汜水,泽以五百骑授飞,使立功赎罪。飞大败金而还,遂升飞为统制,飞由是知名”。
建炎二年六月,宗泽病死,杜充继任东京留守,岳飞成为杜充的部属,在胙城(今延津东北)、汜水关等地战胜金兵;又先后在开封、陈州(今淮阳)等地,击败王善、曾成、孔彦舟等部。
1103年(北宋崇宁二年),岳飞诞生于相州汤阴县(今河南汤阴)。
1122年(宣和四年),首次投军,因父亲病故,回家守孝。两年后又到平定军投戎。
1126年(靖康元年),投身抗金战争,在相州应募。与宗泽先后转战开德、曹州等地。
1127年(南宋建炎元年),向宋高宗赵构上书言事被罢官,投入张所营中。建炎二年,再归宗泽,宗病故后隶属杜充。次年,随杜充从开封南撤。建炎四年,败金人于建康东南三十里的清水亭,收复建康。
1131—1133年(绍兴元年至三年),平定李成、曹成等游寇。绍兴四年五月,襄阳陷落,岳飞出师。复郢州,李成弃襄阳去,又复襄阳府。复败李成于新野市。六月,挥师北伐,收复襄阳府等六郡。八月,为清远军节度使。九月,金、伪齐合兵南侵淮西。奉诏出师,败金人于庐州,金人退师。
绍兴五年二月,授镇宁崇信军节度使,封武昌郡开国侯。六月,平定杨幺之乱。九月,晋封公爵。
绍兴六年,三月,徙镇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升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八月,北伐收复商州、虢州。十一月,伪齐进犯江汉,岳飞破伪齐加兵宛、叶之间。绍兴七年拜太尉,升宣抚使。绍兴九年,上表反对宋金议和。
绍兴十年五月,金人背盟南侵。六月,加少保,出师北伐,复颍昌府、河南府等十余州郡。先后取得郾城、颍昌、朱仙镇等大捷。但因班师回朝,所得州郡又陷于金国。
绍兴十一年一月,金国再犯淮西,岳飞领八千骑兵驰援。还朝后罢宣抚使,授枢密副使。岳飞仍反对和议,力图保全韩世忠及其旧部,遭秦桧党羽弹劾,罢官赋闲。十月,被诬入大理寺狱。十二月(1142年1月)被害于大理寺,时年39岁。
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昭雪,追复原官,以礼改葬。淳熙五年定谥武穆,嘉泰四年追封鄂王,宝庆元年改谥忠武,又赠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