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将是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包括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
中将军衔根据不同兵种分为:陆军中将、海军中将、空军中将。
陆军中将是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包括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大军区职军官。此外,陆军中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中将为海军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海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海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资深的海军正军职军官,也可被授予海军中将军衔。
空军中将为空军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空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资深的空军正军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中将军衔。
武警中将是副大军区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中将还是武警正大军区职警官和正军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授予。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一种军衔制度。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军衔制以军官的职务、资历、贡献、才能等综合因素作为评定和晋升军衔的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的新的军衔制进一步理顺了军官的编配关系,有效地调整了军官队伍的比例结构,对于增强军人责任心和荣誉感,提高军官素质,加强军队的指挥、管理、保障和协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是深化军队改革的重要步骤,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该制度经历了1955年至1965年首次军衔制、1988年后恢复军衔制,两个历史时期。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
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该决定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