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情况】
孩子出生时,龙先生和妻子并未登记结婚,当时龙先生在外出差,妻子并没有到医院分娩而是直接找接生婆接生。因为孩子是在家里出生,接生婆如今也已经失联,所以一直无法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进行出生登记上户。
二、【当前诉求】
办理好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好户口。
三、【相关法律法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县级管理机构应当按相关规定为下列情形的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一是既往由原“家庭接生员”接生的;二是因急产分娩后不在助产机构处理而是在不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由“120”出诊进行了医疗处理的。
不符合上述签发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签发,并由拟申办出生登记户口地的签发机构函告公安机关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说明
《广东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
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卫健部门无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材料、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公安机关在调查其没有境外身份及其他户口的情况下,办理出生登记。
四、【处理结果】
因接生婆无法联系,且不具备“家庭接生员”资格证书,不符合机构外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情形,凭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亲子鉴定、非婚生育说明等相关材料,经过多次沟通以及工作人员的走访调查,孩子成功出生登记好户口。
五、【经验分享】
对于非婚生育在家分娩的实际例子不少,在大多数地区的户籍政策规定中,出生登记上户是需要凭《出生医学证明》的,而机构外生育办理或者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符合当地办理出生证明的政策,那么一般是要凭无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证明以及亲子鉴定来给孩子办理出生登记上户了。不管什么情况,还是要及时给孩子办理好出生证明并登记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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