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广东三大奇案之一就发生在南澳的“摔虾米”案

金城历史 2024-10-05 19:26:32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随便称呼人:阿总,某总,自汕头流传到潮汕各地。不过,很多人不知,在咱们潮汕这里,以前叫阿总,是特指伙头、炊事员这个职业的。

昨日金城bi澄海一宗旧案,很多人喜欢听,翻书的时候看到清末三大奇案之一,就发生在南澳,也想分享出来给大伙听。

清道光年间,南澳总兵府有个“阿总”(伙头),名叫周阿扁。他常常需要到隆澳备食材和用品。经常籍着在总兵府当差,呵呵斥斥,还长期赊欠店家的货款。有一次他来到迦蓝庙隔壁杂货店,拿了一双草鞋又要赊账,店主李美元不同意,说你之前已经欠很不少还没还清,小店难以应付,这次很难再赊账了。阿总也没说什么,冷笑一声就走了。

阿总这一走,李店主的祸端也就快来了。阿总回到深澳,去找同年哥弟潘某喝酒,碰巧潘某夫妇都不在家,门内一六岁小童竟喊他“臭品叔”,本来受了卑微的李店主的气已经吞不下,朋友小孩还嘲笑他。这下他来了注意。骗小孩去买糖吃,小孩果真开门跟“臭品叔”出来。

阿总将小孩带到一块蔗园里面,将小孩掐晕,用布袋装着小孩,用“摔虾米”的方式,轮着装小孩的布袋,往石头猛摔几下,石头洒满鲜血。然后在蔗园里等到天黑,三更半夜将布袋送到李店主门前,自己躲在迦蓝庙观察。

天亮,李店主开店看到布袋,好奇打开看,发现是一小孩尸体吓得半死,这时,老总从迦蓝庙跑出来,大喊李店主杀人了。南澳镇海防官民府同知被阿总买通,稍微过下程序,李店主的罪就定了下来。有一渔民黄德春深信李店主不会杀人,来衙门为李店主申冤,由于闹得太厉害,也被作为同犯一起收押。两人被移押到潮州府。

阿总怕夜长梦多罪行败露,贿赂狱卒毒死李、黄两人。李店主和黄德春沉冤海底,周阿扁却混上了隆澳营盘头负责人,从阿总变成总爷。

十八年后的一天,一位来自潮州,自称姓周的生意人,来隆澳营盘头拜会总爷,送上厚礼,加上同姓,说话又投机,两人很快成了哥弟。一次酒宴中,周阿扁喝醉酒,被人一激,显耀起当年勇,将“摔虾米”一事,一五一十抖了出来,连作案地点那块石头也说出来。

隔日早上,周阿扁被抓了起来。原来这位姓周的生意人,是新上任的潮州知府,接到李店主家里人每年鸣冤的状词,觉得里面疑点重重,于是亲自到南澳微服暗访。终于结了这宗三条命案,时隔十八年的冤案。

李店主的后裔,感激仗义受累遇害的黄德春,称他为“黄氏李公”写入族谱,摆入祠堂祀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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