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法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案号:(2023)川1622执1933号
二、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邓志平,男,1966年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武胜县万善镇大沟村 8 组 12 号,现居住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永泰路68号玉兰湖庭1栋1单元1804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281966****4610。
未履行金额:6,127,250元及利息。
三、悬赏事由:
武胜县人民法院(2022)川1622民初4488号民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邓志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邓志平的财产线索。
四、悬赏条件及金额:
1、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本案申请执行人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3、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自行分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者代理人已经提供的,或者被执行人自己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六、悬赏期限:2024年9月9日起至本案全部履行完毕止。
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本院将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26-6228706、6262062
特此公告
武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来源:武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