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7月,华北、华东广大地区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德州境内的运河沿线发生了令人难忘的“恩县洼滞洪”,使得平原县所辖的3个公社、150余个村庄遭受了巨大财产损失。灾情过后的1965年,为解决冀、鲁、豫三省交界处8000万亩土地防洪防涝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于2月26~3月4日,先后到德州市的武城、乐陵两县作调查研究。李先念在听取了沿河县市领导和专家对防洪防涝问题的看法后,就全区的防洪防灾问题作了重要指示。随后的3月12日,国务院下文调整冀鲁边界,确定以卫运河和漳卫新河为德州与衡水、沧州三地的分界线,即将武城县卫运河以西部分划归河北省故城县,包括祖阳庄、武官寨、饶阳店3个公社和甲马营公社的东排等14个行政村;将故城县卫运河左岸甘泉村划归山东省武城县。同时将平原县的郝王庄、董王庄、四女寺、张官寺、东大屯5个公社划入武城县。这次区划调整,使得武城这个千年古县的版图发生了重大变化,俗称“县境东移”。今天看来,区划调整虽然给武城县带来了诸多问题,但对运河两岸的防洪防涝产生了重大积极意义。
一、将清河县与武城县的水利纠纷由跨山东、河北两省变成河北一省的内部矛盾
原武城县运河西部区域的南面与河北省清河县为界,北面与河北省故城县为邻,3县整体地势南高北低,西面的清凉江与东面的大运河因清淤和筑堤的影响已高于地表平面,造成中间地带犹如大面积的盆地。这种地势的形成,使得清河县境内运河溢水以及北部沥水,自然流入武城县境内,然后再流入故城县境。由于武城与清河、故城3县分属于山东、河北(直隶)两省管辖,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与协调机构,境内排洪沟渠得不到及时疏浚,洪水因河道淤塞只得在下游村庄与农田中肆无忌惮的漫灌。下游群众为了保住自己的家园不得不修筑横堤阻挡水流下泄。堤坝筑好后,由于挡住了洪水去路,洪水被迫在堤坝处的上游囤积。上游群众为了保住自己的房舍农田不遭水淹,又会不约而同地带上铁锨涌向土坝处扒堤顺水。此时,筑堤者与扒堤者经常是手持锨䦆僵持在堤坝两边,械斗的事时有发生。这种水利矛盾与纠纷,在武城与清河、故城之间一直持续了600余年。
清河县内原有一条古代遗留下来的一(邑)字河,由东潘庄逶迤入武城界,经过武城减水闸入蔡河,在三官庙村进入运河,可泄清河县东北部和武城县西南部一带的积水。明嘉靖中后期,由于这条河流长时间没有得到疏浚,清河东北部的客水难以流进运河,就把武城县西南部的一些村庄给淹了。武城县知县谢梦显从保护县民利益出发,多次与清河县衙协商共同疏浚一字河,可清河知县以县民受害较轻不予理睬,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谢梦显不得不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召集民夫于运河西接一(邑)字河,筑横堤40余里,使得清河县境内的洪水再也无法流入武城县境内。这条堤坝因主要占地毛家村故名“毛家堤”,但武城县百姓为感恩知县谢梦显也称“谢公堤”。
毛家堤建好后的第四年,即嘉靖四十一年(1562)的初秋,清河县东北部大水为患,由于毛家堤的阻挡,几十个村庄陷入一片汪洋。清河知县要求武城知县出面扒开毛家堤泄水,武城知县当然不肯答应清河知县的要求,并且号召附近村民联合起来昼夜护堤,防止清河县民将堤堰偷偷挖开。这样以来,清河与武城县界的水利争执不断,且事态一步步扩大。由是两省交恶,官司打到朝堂,朝廷下令由两省使者平其事。武城人不服裁决,最后毛家堤还是保留了下来。
隆庆三年(1569)夏秋之交,运河在清河县境内决口,加上连日暴雨,清河县民死于洪水者甚多,连清河县城墙也淹没数砖。毛家堤虽然由武城县民昼夜防守,但过大的洪水还是将其冲毁,运河西岸的武城、故城县的多个村庄因此陷入一片汪洋。
万历六年(1578)春,带冰的运河水再次冲进清河县境内,十余顷民田无法下种,百姓嗷嗷,三老田宦、教谕何希儒联合诸生武纶、何九臬、魏谔等,写申诉信要求拆堤开渠。于是山东直隶两省官员派人来实地考察,招募山东水工与境内老人,观地形,准高下,并加深加宽了一字河等河道。是役按地征夫,动用民夫3000人,逾月报成。同时又监督民夫千余人,修筑漕堤凡四十里。自此以后,在将近一百年内两县边民没再遭遇以前的洪灾。
一百年后的清乾隆三年(1738),一字河等排水河道因无人疏浚再次淤浅,重又出现嘉靖年间的情况,深受其害的武城百姓不得不又将毛家堤给修了起来。武城县民自毛家店起,延袤至西李村(今故城县徐里村),潜地增高,且分土于东,而使水西流,清河县人不堪洪水肆虐,遂再次讼于上官。当时的直隶总督李卫批示道:“两邑皆下游,受害相同。理当共秉公心,御灾捍患……嗣后武民不得潜地增高,将现在壅积之土仍填拆口之内,并将来挖沟之土再行壅蔽堤旁。清邑亦不得将续有淤塞之沟不行勤加挑浚。则彼此均免垫溺之害,而有衽席之安。”当时的清河知县金世昌和武城知县王殿显一同刻立《清武拆堤开沟碑》,树立在现清河县与原武城(现故城)县搭界的清河县连庄镇小范庄村内,约定“永远遵守”。碑高212厘米,宽88.5厘米,厚22厘米,字迹漫漶,碑座为红砖垒成。据说民国时武城人又想重新修堤,结果因为清河士绅的反对而作罢。
直到1965年重新勘界后,河北省水利部门在毛家堤基址上修建了辛堤干渠,用于疏通卫运河和黄河故道清凉江之间的水脉,使这一带的运河溢水和暴雨形成的沥水直接流入西面的清凉江,由此彻底根绝了这一带的水患。
二、将武城县与故城县的水利纠纷由跨山东、河北两省变成故城县的内部事务
原武城县运河以西北部区域与故城县相邻的地界同样是水利纠纷频发之处。居住在这里的故城县民,为防止武城县区域的洪水流入,也在边界上修筑横亘故城东西大坝一道,使武城县运河西部大片土地变成水塘。这一片积水,是由清河、武城各地汇集而来,最多时南北长约100余里、东西宽约20里,形如一片口袋型的湖泊。每遇大水之年,故城县护堤的群众即与武城县扒堤泄水的群众进行械斗,由此积下宿怨。为了解决这里的水利纠纷,故城与武城两县群众在旧社会也曾连年诉讼,但由于受行政区划的限制,问题总是得不到合理解决。
解放战争时期,同属冀南区管辖的武城、故城两县的水利纠纷曾一度得到过较好的解决。当时的冀南区党委了解到武城与故城两县多年存在的水利纠纷后,指定冀南区水利部门派出工作组深入故城与武城两县了解情况,彻底解决两县的水利纠纷。工作组首先召开两县脱产干部会议统一思想,然后邀集与双方利害有关的村干部开协调会议,于1946年春动用民工50000名,在位于故城和武城两县交界的地方挖出长15里、上宽4丈、下宽2丈、均深6尺的排洪渠道一条。包括衔接的旧河道,全长约20里左右,命名“武北顺水渠”。该渠由原武城县城北黄官屯村后起,下接故城县所属杨家河、饮马河,西面注入清凉江。
时间到了1952年10月,国家将夏津、武城、恩县3县和临清、馆陶县的3个乡镇划归德州专区,故城、武城两县之间的水利纠纷随之再次出现。直到1965年的这次划界,将武城运河以西部分全部划入故城县,武城与故城两县存在几百年的水利纠纷便成了故城县的内部事务,水利纠纷由此彻底画上了句号。
三、将恩县与武城两县的水利纠纷变成武城一县的内部事务
原武城县与恩县之间是以西沙河为分界线的,这里也曾是两县几百年水利纠纷的焦点所在。西沙河在夏津境内傍运河北行,只要临清与夏津两县运河东溢,河水就会全部进入西沙河,北流至甲马营处进入卫运河。明永乐间,曾于沙河东岸创修南北通堤,自临清塔湾起至武城所属占官屯止,长约120里,此后百余年间,每逢卫河东决,皆先灌入沙河。而沙河水涨更无宣泄之余地。一经溃决,直注恩县境,洼下十五里尽成泽国。不决,则水势西溢,运河与沙河之间的武城县农田难免水潦。故沙河北河头一段堤防,为武城与恩县两县所必争,经常是恩县县民堵而武城县民扒,由来旧矣。
清嘉庆年间,山东巡抚铁保判决筑堤纠纷,曾指令武城县民出土,恩县县民出夫,刻石为凭(但石碑轶失)。光绪二十一年(1895),又经恩县知县潘民表请委会勘,北自占官屯,南至龙湾旧堤一段重行修筑,并由两县议定,底宽三丈,顶宽及高度均以六尺为限。如遇水大,任由堤上漫过,恩县县民不得加高堵阻,武城县民亦不得扒堤放水,永为定案。为了纪念潘民表的爱民之举,人们称此堤为“潘公堤”。
1917年沙河东溃,淹没恩县地7210余顷,为从来未有之奇灾。然而1918年、1923年、1924年、1925年……累次决口,潘堤冲蹋不堪言状。文献称:十余年来,叠患沦胥,此亦恩民之浩劫也。1930年开始,恩县县长杨玉骧每年都将受灾情况呈报省府,请示解决办法。1933年5月,经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批决,将武城县所属的靠近潘堤的乡镇划归恩县管辖。于是,1935年甲马营正式归入恩县。1956年恩、武并县,甲马营境属武城县四区。1958年底,武城县与夏津县合并,甲马营公社归夏津县管辖。1961年,武城、夏津划为两县,甲马营公社属武城县管辖。1965年3月,将平原县的郝王庄、董王庄、四女寺、张官寺、东大屯5个公社划入武城县,使西沙河两岸全部成为武城县境,困扰两县的水利纠纷就此得到彻底解决。
不可否认,区划调整中的县境东移确实给武城县带来不少难堪的问题,首先是县城不得不于1973年进行整体搬迁,眼看着唐武城县城留在了河北省境内,宋元明清武城县城则成为京杭运河的泄洪河道;其次是运河以西许多反映武城历史的著名文物景点如冀鲁‘四二九’烈士陵园、弦歌台、庆林寺塔、十二里庄教堂等统统归于河北省所有;那些用好官姓氏命名的“谢公堤”“潘公堤”等均成了历史名词。我们说,所有的这些难堪与彻底解决了该区域上千年存在的水利纠纷顽疾以及保障一方百姓平安相比较,区划调整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一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