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袁宝璟雇凶杀人,为减刑妻子豪捐495亿,花千万捞人结果被骗

历史课代表小白白 2023-08-31 00:28:01

2005年1月,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袁宝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据传,原本袁宝璟的死刑执行日期就定在了同年的10月14日,然而,就在执行死刑的当天,袁宝璟不但免于一死,还得以与现任妻子见面。

袁宝璟

紧接着,就传出,法院对其作出紧急暂缓执行死刑的决定。

当时,此事引起了一片哗然,一时间也是众说纷纭,有人猜测,难不成真是因为其妻子捐出了495亿,获得了减刑机会?甚至还有人猜测是他妻子花钱在外面找到了关系。

那事实的真相到底是怎样呢?要搞清楚这一切,得从袁宝璟个人说起。

说起袁宝璟的人生,绝对称得上是励志的典范。

1966年,出生于辽阳一个贫苦家庭,是一个真正白手起家的商人。

年少的时候,因为家里穷,袁宝璟一边干活一边念书。那时他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要好好读书,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

为此,他学习十分刻苦,成绩也一直十分优异。1985年,袁宝璟如愿以偿地考入了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

或许法律科班出身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会在20年后,因故意杀人罪判刑。当然这是后话。

大学时的袁宝璟就开始展现出商人特质。

他先是帮教授抄书稿,赚了一笔钱,然后用这笔钱购买了一辆三轮车,再骑着这辆三轮车,帮助一些杂货店送货。

经过4年的积累,攒下了不少钱,也磨练出了一副好口才以及经商的思维。

大学毕业后,他以“毛遂自荐”的方式,成功进入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在当时拥有这样的一份公职,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然而仅过了3年,袁宝璟开始有些不满:工作虽好,但似乎自己的人生一眼就看到了尽头。

不甘于平庸的他,毅然放弃了这只“金饭碗”,选择自己创业。

袁宝璟当时住在北京怀柔县,他经过考察,加之他那敏锐的商业眼光,决定成立一家实业公司,就地取材,发展农业。

于是他用此前积累的20万积蓄,注册了一家名叫建昊实业发展公司,种起了来黑小麦。

还专门买下了优质“小黑麦”专利。

袁宝璟就这样雇了几个农民,就这这样起早贪黑大半年,黑小麦获得了丰收,袁宝璟通过卖麦种,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200多万元。

有了这笔原始资金的积累,他开始不断开拓业务,很快他又抓住了一个风口,那就是股票市场。

在那个特定的历史和经济环境下,加上袁宝璟天生的冒险精神以及毒辣的商业眼光,很快,他在股市里赚得盆满钵满。

与此同时,他用赚来的资金,不断以收购的方式扩张,不到2年的时间,他一口气吞下60多家大型企业,建昊实业公司摇身一变成为了集团公司。

袁宝璟头顶被冠上了很多头衔:“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亚洲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中国股票第一人”。

年仅30来岁,就坐拥有了37亿元资产,在90年代末绝对是屈指可数的存在。

而真正让大家认识的他的不是他的财富,而是他建立的“建昊奖学金”。

1996年,袁宝璟豪掷1000万元人民币,以北京建吴集团的名义和团中央联合建立了全国最高级别奖学金。

据资料显示,通常,全国数百万大学生中每年只有数十人最终能获得这项奖励,而在颁奖时,会有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或者全国政协副主席亲自到场颁奖。

有统计数据说,8年以来,建吴奖学金已经发给了900多名学生,这些人在后来的实践中证明是非常优秀的。

据知某高校知情人表示:“这项奖学金的级别之高,影响之大,已经使其成为中国大学生的一项巨大政治荣誉。”

以至于在袁宝璟出事后,有关部门不得不在是否应当取消这项奖学金的问题上慎重有加。

事实上,奖学金也是袁宝璟从商业角度出发的,自他设立了这个全国最高级别的奖学金后,他的社交圈子得以迅速扩大,给他的生意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也让他的影响力变得越来越大。

有人后来猜测,或许正是袁宝璟觉得自己的背景深,故而开始变得嚣张跋扈,最终竟走上了雇凶杀人的道路。

2003年10月4日,晚上23点左右,辽阳市某小区门口,一阵枪响。惊醒了楼上的业主,有人循声而去,发现一个男子倒在了一楼的电子门外。

于是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赶到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查后推断,死者系被人用双筒猎枪杀死。

经查证,死者名叫汪兴,曾担任过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队长。

鉴于涉枪案件的恶劣影响以及被害人的特殊身份,辽宁省公安厅很快成立了“10.4”案件特别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通过对汪兴社会关系进行排查,一个月后将嫌疑人锁定在了袁宝璟与其亲属袁宝琦、袁宝福、袁宝森等几个人身上。

随即警方对几人进行了抓捕。

在经过为期几天的审讯后,袁宝福最先被民警突破心理防线,最终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紧接着,袁宝璟、袁宝琦等人也一一供认不讳。

原来,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袁宝璟就和王兴结识,两人还一起合作炒股,在这期间,汪兴受到袁宝璟不少经济上的帮助,因此两人结下了所谓“兄弟”情谊。

1996年,袁宝璟因为炒期货生意损失了9000余万元,袁宝璟从未遭受过如此损失,经过一番调查,他认为是刘汉和期货规则导致,当时刘汉是在四川省广汉市做期货生意的,并且在当地也很有影响。

故而,袁宝璟因为此事对刘汉怀恨在心。

后来,他将此事和汪兴说起,汪兴提出建议,找人去教训一下刘汉。

袁宝璟欣然同意,于是出资16万让汪兴找人实施报复。

1997年初,汪兴便找人来到刘汉所在地,通过暗自观察,掌握了刘汉的行踪,并实施了报复计划。

可当时因为刘汉坐在车里,开枪射击时,并未击中刘汉,最终没能得逞。

不仅如此,这次报复,后来成为了汪兴和袁宝璟决裂的主要原因。

后来,汪兴因为一些事和袁宝璟闹了矛盾,最终离开了袁宝璟的公司,但此后心有不甘的他就此那买凶报复的事情,缠上了袁宝璟,多次拿此事向袁宝璟勒索钱财。

久而久之,袁宝璟不堪汪兴的敲诈,产生了除掉汪兴的念头。

事后,他找到哥哥袁宝琦,提及了此事,袁宝琦听后,当即表示自己可以去办理这件事情。

2001年3月,袁宝琦随即联系了堂兄袁宝福,袁宝福又找来弟弟袁宝森,这袁宝森是个狠角色,之前还有过犯罪前科,最后基于情分和金钱,他揽下了这个“任务”。

2001年11月份,袁宝森以向汪兴买古董为由,将他骗下了楼,然后对汪兴连捅数刀。

结果,因为抢救及时,汪兴脱离了生命危险。

汪兴知道这肯定是袁宝璟想要杀人灭口,可汪兴原本就当过警察,后又四处混迹,根本没有害怕,反倒直接给袁宝璟打去电话,威胁他说会让他付出代价。

袁宝璟这下慌了,于是又找到袁宝琦,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彻底解决这个麻烦。最后袁宝琦拿着袁宝璟给的18万,再次找到袁宝福,让他务必干掉汪兴。

2003年10月4日23时左右,袁宝福跟踪汪兴到小区,最终在其走到门口时,举起手中的双筒猎枪冲了过去,朝着汪兴连开两枪,汪兴当场毙命。

事后,袁宝福逃离现场,并把枪支扔到护城河清真桥下的河水里。

为了进一步证实犯罪,警方前往袁宝福供述地点,寻找作案枪支,最终历时两月,才捞出了作案猎枪。

至此,轰动一时的“10.4”袁宝璟、袁宝琦雇凶杀人案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紧密配合下历经两个月成功告破。

然而当一审判决袁宝璟死刑期间,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

得知丈夫被捕判了死刑后,妻子卓玛还不敢相信,也一直为此事四处奔走,希望能帮助丈夫减刑刑罚。

与此同时,袁宝璟交待代理律师,帮助其将资产转移给其妻子卓玛。

其中就包括袁宝璟持有的一家开采石油的印尼公司40%的股份。按当时国际原油价格和这40%股份所享有的该公司石油储量计算出来的总额是495亿元人民币。

后来,卓玛宣传要将这些股份无偿捐赠给国家,说是用来回馈社会。

对此,有人说是其妻子为了帮助丈夫获得减刑,故而作出捐赠的行为。

这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我们能看到的是,就在袁宝璟执行死刑的那天,被紧急暂缓执行死刑,袁宝璟不但免于一死,还得以与现任妻子见面。

事后,卓玛面对采访时,表示:

“我丈夫之所以将这些财产转让给我,是希望我能把这些财产回赠给社会。另外,我丈夫已经委托我和律师将印尼公司40%的股份无偿捐赠给国家。”

随后,她还向记者展示了袁宝璟亲手书写的捐赠书。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见面的时候,卓玛还对袁宝璟说要他检举别人戴罪立功,或许可以救他一命。

同时,辩护律师听了,也劝袁宝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在执行死刑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说酌情考虑减刑。

也建议袁宝璟这么去做,抓住一丝生的希望。

最终在生与死的关头,袁宝璟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后,决定向警方提供一件贪腐案的重大线索。

袁宝璟举报的这起犯罪线索,涉及东北某省的一位官员。

据袁宝璟检举,当年这位官员曾授意袁宝璟花12亿港元购买了香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而股东登记的姓名,则是这位官员的妻子。

举报的内容还涉及这位官员贩毒和假钞买卖活动。

这一重大线索,让律师刘家众找到了让袁宝璟存活的希望,并立即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材料。

当时有清华大学法学院专家认为,袁宝璟举报的情况属涉及重大受贿犯罪,如果查实,按最高法院的解释,可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有望将死刑减轻为其他刑罚。

然而就在卓玛和辩护律师一行,希望借此能让袁宝璟免于死罪时,2006年3月17日,打碎了他们的幻想。

这一天,袁宝璟被如期押往刑场,执行了注射死刑。

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袁宝璟雇凶杀人案以袁宝璟被执行死刑结案后不久,北京高院又爆出与袁宝璟案相关联的一个惊天大案。

原来就在袁宝璟执行死刑前,还发生了一件事情。

妻子卓玛救夫心切,曾花了950余万,找到了一个自称是“国务院秘书局副局长、中办机要局副局长”,名叫王富桥的人帮助其“捞人”。

结果到最后卓玛一直没能见到任何一份王富桥所吹嘘的“首长批示”。

最后,卓玛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原来,王富桥是一个诈骗犯,这些所谓领导人的身份,统统都是他自己捏造的。卓玛因为救夫心切,当时误入了王福桥的陷阱。

2004年2月,王富桥通过小道消息得知了,卓玛的丈夫袁宝璟因涉嫌雇凶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而卓玛正在积极托关系“捞人”。

于是,王富桥利用了卓玛“病急乱投医”的心理,盘算了一个计划。

此后,他通过自己关系,和卓玛取得了联系,然后将自己打造成一个“领导人”的身份,最终陆续从卓玛那里收取了950多万。

可之后袁宝璟一审被判处了死刑,卓玛幡然醒悟,于是找到王福桥,最后两人经过协商,卓玛表示只要王福桥退还其中的400万,就不再追究此事。

可是直到2005年9月15日,王富桥仅才给卓玛的账户打了90万元,而之后王福桥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最终卓玛向警方报案,后王富桥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

回顾袁宝璟一案,有人对于袁宝璟的结局感到惋惜,毕竟一个穷苦孩子靠着白手起家,成为一名亿万富豪并不简单。

袁宝璟死了,建昊集团群龙无首,资金链断裂,他的商业帝国也追随他而去。

据后来公司员工回忆:他们的老板从来不摆架子,对部下很宽容,一年四季到哪都穿一双布鞋。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么一个儒雅质朴之人,怎可能成了凶徒?

然而,事实却是如此,这位曾经显赫一时的亿万富豪,最终因为雇凶杀人被判处死刑,也成为了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企业家。

袁宝璟的事件,再次告诉我们,发了财,不能得意忘形,不管你有多少钱,触碰法律的事情也决不能去做,一旦触犯,最终终将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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