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红线范围及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清源山下视 2024-08-01 16:01:47

定了!

鲤城红梅片区征收范围划定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

更新项目红线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九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区就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依法组织召开论证会。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附件),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附件:1.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拟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泉资规函〔2024〕362号)

2.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红线范围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附件1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红梅新村

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拟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

泉资规函〔2024〕362号

鲤城区人民政府:

贵区《关于商请确认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红线范围规划用途的函》(泉鲤政函〔2024〕74号)收悉。现提出规划意见如下:

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拟征收范围位于古城片区东北部,崇福路以西。拟征收范围位于高度只减不增控制区,范围内的新改扩建建筑高度、风格、尺度应符合《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的要求,涉及古树名木、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等,应专项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红梅片区城中村

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九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区就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依法组织召开论证会。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附件),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附件:1.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泉资规函〔2024〕361号)

2.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1: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泉资规函〔2024〕 361号).doc

附件2: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pdf

附件1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

泉资规函〔2024〕361号

鲤城区人民政府:

贵区《关于商请确认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规划用途的函》(泉鲤政函〔2024〕73号)收悉。现提出规划意见如下:

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范围位于古城片区东北部,崇福路以西。拟征收范围内的新改扩建建筑高度、风格、尺度应符合《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的要求,涉及古树名木、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等,应专项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相关阅读

作为迄今为止古城范围内最大规模的房屋更新项目,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备受关注,群众呼声高。民之所向、政之所往,鲤城区高度重视,全区动员、上下同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抓、亲自指导,研究编制了征收和改造更新实施方案;全区各街道及区直部门组成8个征收工作组集团式推进,200多名征收干部进组入户、奋战一线,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以旧换新”典范工程、民生样板工程。

项目改造配套提升

8月1日启动签约摇号

据了解,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计划征收建筑面积约7.64万平方米,包括红梅新村套房、城中村自建民宅以及部分老旧工业厂房;计划立面提升建筑面积约5.13万平方米,包括沿街商品房、福利院宿舍、民政宿舍等。其中,首期先行启动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和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征收房屋34栋,涉及住户931户。

更新改造后的红梅新村小区将配备电梯和地下停车场,此外,房屋的房龄也将清零重置,从而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无电梯、公共设施配套短缺、土地使用权续期等问题。

“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的启动是民生期待,也是百姓所需。”项目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实施模式的创新,凝聚了政府和居民双向合力,着力破解片区内建筑安全隐患,提升区域公共基础配套水平,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

项目计划于8月1日开始腾空验收摇取选房顺序号,届时,前期主动签约腾空验收的业主将优先进行摇号、选房。如果业主、居民对新政策还不大了解,可以前往广平仓65号——市委党校老校区的指挥部政策宣传组或所在社区居委会咨询。

1 阅读: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