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大爷卖房765万后和妻子环游世界7年,花光卖房钱后回家要求女儿赡养,被女儿拒绝。法院这样判

阿亮谈人生 2024-11-19 16:54:40

“我们把你养这么大,现在连住都不让住,你还是人吗?” 北京西城区,张大爷(化名)站在女儿家门口,声嘶力竭地喊道。而他的女儿小张(化名)却始终不肯开门,隔着门说:“当初卖房时我就劝过你们要留些养老钱,你们非要全部花在旅游上,现在钱花完了就想起我来了?”这场父女争执最终演变成一场轰动的赡养纠纷案。究竟是父母任性挥霍在先,还是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法院会如何判决?

1.

案情回顾

2015年初,67岁的张大爷从某国企退休后,萌生了环游世界的想法。他与老伴商量后,决定将位于西城区的四合院卖掉,开启晚年旅行生活。

“趁现在还能动,不如把钱都花在享受生活上。”张大爷这样解释自己的决定。当时女儿得知这个消息后极力劝阻:“爸,这房子可是您和妈一辈子的积蓄,至少留一部分养老钱吧。”

但张大爷坚持己见,很快以765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售出。在此之前,张大爷夫妇每月有近万元的退休金收入,生活无忧。

2015年4月至2022年初,张大爷夫妇足迹遍布全球。他们游览了巴黎埃菲尔铁塔、威尼斯水城、纽约中央公园,甚至远赴南极考察。七年间,765万元的卖房款被他们花得一干二净。

2022年2月,当张大爷夫妇拖着行李箱回到北京时,才发现现实并不如想象般美好。除每月的退休金外,他们已经没有其他积蓄,连租房的钱都拿不出来。

“闺女,爸妈现在没地方住了,能不能搬去你家住?”张大爷试探性地问道。

“不行!我家就70平米的小两居,老公孩子都住着,哪还有地方?再说当初卖房时你们也没考虑过我的感受。”小张直接回绝。

张大爷夫妇万念俱灰,在与女儿多次交涉无果后,最终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子女是否必须无条件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但同时也强调,赡养的方式和负担应当与子女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相适应。

本案中,虽然张大爷夫妇在处置自有财产时未充分考虑养老问题,但这并不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的理由。考虑到小张的实际居住条件和经济状况,要求其与父母同住确实存在客观困难。

最终,法院判决:小张需要按月支付父母2000元赡养费,协助父母寻找合适的租住房屋,并保证每月至少探望两次。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案议论纷纷:“这钱是老人自己的,想怎么花是他们的自由。但老了还是要为自己留条后路啊!”“虽说子女有赡养义务,可父母也该为子女着想,把房子卖了周游世界,最后让子女收拾烂摊子,这也太自私了吧。”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