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解决后顾之忧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期间首次提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为各地立足自身实际和比较优势,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明了具体方向。
传统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支撑。黑龙江用科学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使老工业基地加速蝶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担当,将传统产业升级保护作为司法实践中的重点方向之一,为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之路扫清障碍,为地方经济高质量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把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摆在重要位置。如何将这一部署落实到司法审判实践中?
要以“如我在诉”意识解决企业急难愁盼。解决转型升级企业急难愁盼,就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黑龙江高院以一封企业求助函入题,现场调研、专题研究、重点推进案件审理进度,秉持司法良知,为黑龙江新能源客车制造业发展创造有力条件。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每一起涉企案件的办理及其产生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以“如我在诉”意识帮助企业走出转型阵痛期,为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铺平道路。
要寻求司法合力,实质解决阻碍企业转型发展的不利因素。研发缓慢、人才短缺、场地受限……想要突破发展制约点,实现生产力跃升,仅靠企业自身无法实现。面对场地租赁纠纷,黑龙江高院抓住某客车企业为当地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这个关键信息,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合会商,共同研究调解方案。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运用多种解纷方式,合力促进涉新质生产力纠纷实质化解。
要锻造本领过硬的法官队伍,促进涉新质生产力案件提质增效。新质生产力发展容易引发新的法律问题,而传统的法律法规无法及时解决。黑龙江高院一方面在回访企业时积极普法,引导企业提前注重自身创新发展保护,另一方面培训提升法官在新兴行业方面的专业素养,不断适应新的法律挑战。各级人民法院也应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持续加强法官专业化能力,不断提升涉新质生产力案件提质增效。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人民法院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找准司法定位,解决企业后顾之忧,解答企业法律疑惑,不断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大的司法动能。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作者:赵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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