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亩小麦被偷,主人说只要归还小麦就不追究任何责任,能行吗?

老傅谈事 2024-05-28 10:46:47

农村过去因贫穷,经常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偷鸡摸狗的事情,偷少数的粮食是较普遍的现象,但一夜之间偷走大面积的几十亩小麦,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据媒体报道,一夜之间偷走几十亩生长在地里等待收割的小麦,在安徽合肥被出现了。

原来,安徽合肥的老李今年种植了几十亩的小麦,长势喜人,丰收在旺,眼看已经成熟了,可以请农机手开着联合收割机,过来帮忙收麦子了。

可是老李万万没有想到,有人已盯上他的小麦了,在一夜之间,用收割机全部收走了,等老李一觉醒来,他家几十亩小麦不翼而飞了,

老李看到这情景,一下子懵了,不知所措,该怎么办呢?半年的辛勤劳作白费了,一家人就等收麦才有好的生活。

在村邻的帮助下,老李终于拿起手机报警了,向警方求救,找回自己辛苦半年种植的麦子。

老李是一个性情中人,非常纯朴善良,善懂人意,可能是人家真的缺钱用,需要这麦子,甚至是有人请收割机收麦子,农机手走错麦田,收走他的小麦。

于是,老李随后表示,只要收走几十亩小麦的人,将价值几万元的小麦还给他,他愿意不追究所有法律责任。

有非常多的网友,对老李的想法,表示怀疑,人家一夜之间偷走价值几万元的东西,一旦报警了,警方立案调查,关于追究法律责任的事情,不是善良的老李说了算,而是由国家法律来决定的。

到底老李说的能不能有用呢?只要偷麦的人归还所有的小麦,他愿意不追究所有的法律责任?下面来看看老李的表示,真的能行吗?

老李几十亩小麦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了,有两种可能,一是人家农机手为农户收小麦,真的收错了麦田,这种事情是存在的,无可厚非。

大家都知道,农机手收错麦田,与故意来偷收,是两个性质不一样的事情,收错的人是一种过失,属于侵犯老李的民事权利,要承担民事侵权的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1184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果农机手接到农户请求,找错了主人的麦田,错误地收走了老李的小麦,那么,收错老李的小麦当事人,必须按照当时的小麦价,赔偿老李被偷走的小麦实际产量的产值,进行退赔。

二是收走小麦的人是故意的,那应该是属于盗窃行为,经警方调查清楚后,将会移交法律方面来处理,一切依据法律法规来决定。

老李的小麦被警方立案调查后,是被人故意偷走的就涉及刑事犯罪行为,是刑事案件,警方必然会移交司法方面,提出公诉,即使老李谅解对方,也必须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行为人是属于刑事犯罪,法不饶恕。

收走老李小麦的人,是一种盗窃行为,盗窃老李私人种植的小麦,是应该以盗窃罪论处,依据盗窃罪国家的刑法司法解释规定,盗窃2000~5000元以上财产数额的,就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应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处罚金,盗窃50000~500000元,数额非常巨大的,应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

依据刑法,老李种植的几十亩小麦产值几万元,数额巨大,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必须负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依据法律规定,老李被盗小麦是价值是50000元以下的情况,老李同意谅解,法院才有可能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老李的小麦总价值超过5万元,在现实中,只要刑事立案了,当事人都要负刑法相关责任,即使老李不追究,也是无用的,法不饶恕。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留言区里交流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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