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氧气是个地铁
联盟历史中以指尖作业著称的不仅“天勾”贾巴尔,还有“冰人”乔治·格文,并且他匹配有一个专有名词,“指尖挑篮”(先生)。
首先是“冰人”。关于这个绰号的由来,版本不同,如稍微违反生理常识的全场不流汗,以及他在场面据说比邓肯还要闷骚的静态,最开始则由于队友一句玩笑话接着改编。总之,“冰人”很早就成为乔治·格文的标签,这是他用尽整个职业生涯在补充素材的最好生存方式,延续至退役后仍然被广泛熟知的无形资产。乔治·格文非常喜欢这个外号,为此自豪。如果说以上哪点证据不太符合真相的话,首推性格。事实上,格文的竞争意识十分强烈,谈话高调,他自定义不输乔丹和魔术师。
外号不过结果,尽管更具知名度,然而实践过程需要的是真实的乔治·格文。因此,“指尖挑篮(Finger roll)”该登场。指尖挑篮会成为冰人的常规操作原因包括客观和主动两方面,他运动能力强但身材太瘦,会玩命扣篮却有过手腕骨折的经历,再加上对这个动作的精致欣赏,以及本身与之完全适应的优势,最终确定现象。
擅长所以出功夫,冰人对指尖挑篮的解读上升到境界层面,直到成型艺术,被球员自发当成教科书模仿。由指尖挑篮引发的投射风暴,和以讨厌三分球为代表的效率派作风反映出来的事实(所以他不太看好克莱·汤普森的单节得分纪录),使得冰人不仅在得分上封王(最著名的就是那场和大卫·汤普森在1977-78赛季的“单挑”),也生成运动美感受到现场旁观者的欢呼,包括见多识广的名宿们如杰里·韦斯特,“我愿意花钱看他比赛”,老前辈如是说。“手套”加里·佩顿则以“大众情人”言简意赅地概括乔治·格文的流量。
虽说球技达成观赏性,入选全明星次数上双,但冰人还是很容易被历史遗忘。冰人自己的观点是,信息大爆炸。不过比尔·拉塞尔和威尔特·张伯伦两大上古神兽从来不会脱离大众话题区这个事实好像能直接反驳乔治·格文的论点。或者,除此以外,大概还由于冰人自身的局限吧。他防守实在差劲,榜单同级别中垫底,被载入史册来源技能而缺乏主宰画面。不过时代就这样,联盟是持续更新伟大载体的,名宿们都这样,而乔治·格文至少有个“冰人”在。
一旦回溯历史,冰人的价值就非常明显。某种程度上,正是由于他加持效应,马刺才更顺利地通过考核并入NBA。他原本意愿更早,可惜NBA限制年龄,太阳“浪费”第三轮签也只是打个招呼(就像詹姆斯2003年当选状元同时被USBL布里瓦德蓝鸭队以第18顺位选中一样意思)。马刺很好地使用冰人,围绕他建队战略主向进攻,跑轰出不错战绩,但没能最大化,因为管理层根据眼光所提供的帮手们都勉强只能维持生活的样子。
“你无法阻止乔治·格文,你只能希望他的手臂在40次投篮后变得疲惫。我相信他只要想得分他就能得分,我怀疑他会不会(对一直得分)感到厌倦”。著名主教练迪克·莫塔知道巅峰冰人如何控制篮球场,但他未必等不到话里描述的那天:乔治·格文真的会疲倦——当他年迈以后。在芝加哥公牛陪受伤的上帝迈克尔·乔丹一个赛季以后,乔治·格文累了,他渐渐失去对比赛的激情,没办法驱使精神,怀疑人生,决定戒掉篮球。从意大利开始,在西班牙诞生。
旁观者会感慨,而“冰人”乔治·格文自己说,“我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以及,他退役后还被圣安东尼奥马刺召唤过,当上了营销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