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丨买猫粮“免费”领猫咪

四川故事云 2024-09-30 17:55:08
“福利”丨买猫粮“免费”领猫咪

这份协议同时具备买卖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性质,且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集中在买卖猫粮和营养膏上,而非赠送宠物猫。故案涉《宠物领养协议》的性质应为买卖合同而非赠与合同。

小范因未履行主要债务,且未能举证原告的履行有瑕疵,故其应按约承担违约金和律师费。但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小范仅履行了5期购买义务,未履行剩余13期购买义务,但因剩余13期原告未发货,因此不构成某猫公司的实际损失。某猫公司的损失应为合同履行完毕的预期可得收益和赠与物的剩余价值。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将小范应承担的违约金调减为1000元,并判决其承担律师费1000元。

法官说法

随着宠物经济迅速发展,“免费领养”的宠物售卖模式在全国兴起,不少宠物机构纷纷推出了 0 首付、分期付款带宠物回家的消费套餐。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却常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矛盾纠纷频发。

法官提醒,分期付款关乎信用,倘若违约会影响征信。消费者一旦签订《免费领养协议》,几乎就等同于签订了一份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这类“阶段性支付”与信用评价挂钩。一旦未能及时支付,消费者将面临信用评价受损的风险。

消费者在签订宠物领养或购买协议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购买义务、违约金、宠物健康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尽量选择有资质、信誉高的宠物店或领养机构,要求对方出具宠物的健康报告,确保领养到的是健康的宠物。交易过程中,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将是你维权的重要依据。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或商家违约行为,不要害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消费者也要秉承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和契约精神,理性购买,诚信履约。(安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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