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女子身为母亲为了讨好新男友,竟然配合男子一起虐待6岁的女儿为乐!网友:简直毫无人性!

星菲有话说 2024-07-02 15:48:52

大家都知道,做父母的应该爱护自己的孩子。

可是在辽宁抚顺,就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

一个叫刘某彦的女子,为了讨好新男朋友陈某威,竟然和他一起虐待自己6岁的女儿佟某某。

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最后惊动了警察。

{ 案件回顾 }

这事儿是这样的。2020年2月到5月,刘某彦和她的新男友陈某威一起生活。刘某彦带着6岁的女儿佟某某和他们住在一起。本来应该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可谁知道这个陈某威是个坏种。

他没事就拿佟某某撒气,动不动就打她。有时候用手打,有时候用棍子抽。打完了还不算,还要罚她站着、跪着。更过分的是,他还不给佟某某吃饭,把孩子饿得不行。

你说这刘某彦是亲妈啊,看见自己的孩子这样,不得心疼死啊?可她不但不阻止,还跟着一起打。这哪里是当妈的样子啊!

事情到了5月中旬,更是变本加厉。有一天,陈某威给佟某某洗澡,故意把水温调得忽冷忽热的。冷水烫水来回浇,把孩子折磨得不行。小佟某某被烫伤了,伤口严重感染。这两个人才想起来把孩子送医院。

医生一看,这孩子伤得不轻啊。身上有一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一级,五处轻伤二级,还有一处轻微伤。这得遭多大罪啊!

{ 法律分析 }

这事儿闹到法院去了。2021年10月13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

法院认为,陈某威多次故意伤害佟某某,造成一处重伤、十处轻伤,还造成多处伤残。这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不仅如此,他长期用打骂、体罚、不给吃饭的方式虐待佟某某,情节特别恶劣,还构成了虐待罪。

刘某彦呢,作为佟某某的亲妈和法定监护人,虽然有时候也带着孩子躲着陈某威,但是没有真正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这种伤害。她不但放任陈某威伤害孩子,自己还参与其中。所以,她也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院认为,在这起共同伤害犯罪中,陈某威是主犯,刘某彦是从犯。

陈某威虽然认罪悔罪,但是他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而且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不能从轻处罚。

刘某彦呢,在案发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真心悔改,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判15年;犯虐待罪,判2年。合并执行16年有期徒刑。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判2年;犯虐待罪,判1年6个月。合并执行3年有期徒刑。

另外,陈某威还得赔偿佟某某202,767.35元。

{ 案件启示 }

这个案子真是太让人心痛了。一个6岁的小女孩,本该被父母宠爱,却遭受这样的虐待。作为母亲的刘某彦,为了讨好男朋友,竟然忍心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实在是太令人发指了。

这个案子给我们几点启示:

第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保护人。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应该把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不能为了自己的感情或者其他原因,伤害孩子。

第二,虐待儿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管是亲生父母还是其他人,虐待儿童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第三,社会各界都应该关注儿童保护问题。如果发现身边有虐待儿童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举报,不能视而不见。

第四,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困境儿童的保护。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发现和干预虐待儿童的行为,保护好每一个孩子的权益。

这个案子的结果,相信大家都觉得罪有应得。可是,想想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她的童年就这样被毁了,真是让人心疼。希望她以后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健康快乐地成长。

大家对这个案子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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