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465条——468条

从霜谈地 2024-12-19 01:34:17
第四百六十五条 电缆不应悬挂在管道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 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 并保持0.3 m 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电缆) 必须与瓦斯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者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 但给采、掘等移动设备供电电缆及通信、信号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当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当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 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 当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 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 0.1 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者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 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当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 面的标志牌。 【解读】本条是关于电缆与井巷管线相对位置的规定。 制定本条款的目的是,通过明确电缆与各种管路、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及 高、低压电缆相互之间的吊挂位置关系,确保各种电缆能安全、可靠运行。 1.井巷中的电缆悬挂 (1)为确保电缆的安全运行,电缆不应悬挂在管路上,其原因是:如果将 电缆悬挂在管路上,一是管路一旦垮落,将砸坏电缆;二是若电缆漏电,万一保 护失灵,管路将带有高电位,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三是如果因管路泄漏使电 缆遭受淋水,水容易沿电缆进入电缆接线盒,使电缆和接线盒绝缘受到破坏,发 生短路或接地的故障。 (2)电缆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是为了避免管子下落砸坏电缆,保持0.3 m 以上距离是为了方便管路检修不影响电缆的供电,且管路损坏后含有油的压缩空 气或水不会喷溅到电缆或接线盒上。 (3)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电缆与瓦斯抽采管路分挂在卷道两侧, 是为了避免因电缆漏电流产生火花,引爆或引燃瓦斯。 (4)盘圈或者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其原因是:如果带电的供电电 缆盘圈或盘“8”字形,感抗增加,电流增大,易产生涡流电缆发热,电缆温度 容易增高,使电缆负载能力下降,寿命减低,造成电缆发热、绝缘老化,甚至引 发火灾事故,所以盘圈的电缆不得带电。但采、掘机组等移动用电设备,如采煤 机、刮板输送机、综掘机、装煤机等需要带电缆移动工作,移动过程中多余电缆 需要盘圈,否则此类设备就无法工作,所以规定给移动设备供电的电缆不受此 限,但盘圈电缆带电运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应对运行中的盘圈电缆进行巡 视,盘圈直径尽量大,减少涡流发热。用于监控、通信和监视的通信与信号电 缆,电缆中传输的信号电流很小,发热量很小,因此,不会因盘圈发生火灾,也 不会产生较强的电磁场引爆瓦斯和电雷管,并且对附近电工电子产品电磁干扰也较小。 2.电力电缆与通信信号电缆悬挂 电力电缆与通信信号电缆应分别悬挂在井简和巷道的两侧,万一电力电缆发 生短路放炮、甚至着火故障和巷道冒顶故障,电力电缆与通信电缆将同时受到影 响,使矿井供电、通信和信号同时中断,不但影响矿井的生产,也影响故障的处 理,因此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受条 件所限时可按规程要求执行,原因是电力电缆电流大,磁场干扰大,为了不影响 矿井的通信,故规定电力电缆与通信和信号电缆的距离:在井筒内不小于0.3m; 在巷道内不小于0.1m。 3.高低压电缆悬挂 高低压电缆之间、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要求,是为了避免一 条动力电缆出现短路事故时殃及相邻电缆。 4.电缆标志牌 井下电缆标志牌的安装有利于加强电缆的技术管理,避免电缆超负荷运行, 检修、回撤电缆或处理电缆事故时相对节约了时间。因此要求井下巷道内的电 缆,隔一定距离、拐弯或者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 缆的墙两边都应当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第四百六十六条 立井并筒中敷设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 接头时,应当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以利用时,可以在井筒中设 置接线盒。接线盒应当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解读】本条是对立井井筒中电缆需要做中间接头时,接线盒应如何放置所 做的规定。 制定本条款的目的是,做好井筒电缆接线盒的防护,减少电缆接线盒事故的 发生。 处于立井井筒中的电缆接线盒易受井筒淋水的影响,其绝缘更容易被破坏, 而且井筒中的接线盒更容易受坠物砸击而破坏,因此立井井筒中敷设的电缆中间 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运行中井筒电缆确需做接头且无中间巷道可利用时,应将接线盒放置在托架 上,做好防淋水、防砸措施,且不应使接头承力。 第四百六十七条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当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解读】本条是对电缆穿过墙的规定。 制定本条款的目的是,防止未加套管保护的穿墙电缆受压损坏,造成电缆接 地甚至短路事故。 井下机电硐室及巷道受矿井地压变化的影响容易变形,机电硐室及巷道风门 等处的墙壁将承受压力,并作用在穿过墙壁的电缆上,使电缆受到挤压损伤,导 致电缆发生漏电、接地、短路事故。因此,电缆穿过墙壁的部分,应用材质坚 硬、耐积压的套管加以保护。而在设置电缆套管后,为防止套管处漏凤影响通风 及考虑防灭火的需要,电缆套管的两端应进行严密的封堵。 第四百六十八条 电缆的连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线 鼻子或者快速连接器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二)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 或者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 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者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者冷补 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2. 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当符 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解读】本条是关于电缆连接的规定。 制定本条款的目的是,通过规定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不同型电缆之间的 连接及同型电缆之间的连接方式,确保电缆连接后能安全、可靠的使用。 (一)电缆线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如果把电缆线芯做菊花头与接线端子连 接,容易出现接触面积小,压力不够均匀,电缆连接处易松动等问题,导致接线 柱和电缆头发热,烧毁接线柱,造成断相、接地和短路等故障。因此电缆与电气 设备连接时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线鼻子或者快速连接器等满足安全使 用的材料进行连接。 (二)不同型电缆的封端方式不同、材料导体不同,若直接连接会使电缆连 接点绝缘防护强度下降、导电能力变差、连接点电阻增大,会发热烧伤,另外不同型的电缆直接连接,在使用中也容易造成混乱。因此不同型电缆的连接,必须 使用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否则将会降低电缆的防护性能,失去防护意义, 构成安全隐患。 (三)同型电缆之间连接 (1)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使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者与热补有同等效 能的冷补,且在地面修补后必须做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以满足 矿井特殊环境的使用要求。电缆的浸水试验做法:修补后的电缆浸水时间不少于 1h(《 煤矿电工手册》第二分册矿井供电(下)),电缆的两个端头伸出水面长 度应不小于200 mm,不同型号电缆的耐压试验标准按国标执行。 (2)塑料电缆的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 当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案例】2010年9月3日,某煤业工业广场35 kV 变电所供往新副井的659 号回路高压开关柜速断跳闸,659号回路电缆一段为非阻燃油浸纸绝缘铝芯电 缆,一段为铜芯电缆,两段电缆接头连接质量不合格,长时运行,接头处氧化, 绝缘下降,造成两相短路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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