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死刑究竟有无巨大的痛苦?1997年11月4日中国首次注射死刑

萨沙1928 2024-11-04 11:40:31

注射死刑究竟有无巨大的痛苦?1997年11月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中国首次。

近代的中国废除了古代各种残酷的死刑种类,仅仅保留了枪决这一种死刑。

这只是名义上的说法,实际上中国各地政府仍然保留着斩首的死刑。尤其是抓住恶名昭著的匪盗以后,往往将他们按照传统当众斩首处死,还要将头颅悬挂起来示众。

直到上世纪30年代,斩首这种死刑才逐步消失,悬首示众改为先枪决。比如赫赫有名的大汉奸谢文东,召集乌合之众同林彪的东北解放军为敌。

在1946年,谢文东被解放军打垮抓捕后,在勃利县公审枪决,再砍下头颅悬首示众。

在当年看来,枪决是比较人道的死刑方式。

中国大陆执行枪决,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枪从后背射击心脏位置,二是用枪直接射击后脑。

第一种方式有一定难度,主要是行刑者不容易准确判断心脏的位置。即便处决前在死刑犯后背标准心脏位置,射击时枪口距离后背,也有几十厘米的距离,子弹未必能够打准。如果一枪没有射中心脏,死刑犯只是胸部受伤不会死去,往往需要补枪多次。

绝大部分枪决,都是采用射击后脑的方式。人的头颅很大,容易瞄准也更为致命,一枪就可以将死刑犯打死。

一般认为,对后脑射击处决,死刑犯不会有什么痛苦,眼前一黑就死了,这种死刑方式相对人道。

枪决有2个问题,其一是过于血腥,死无全尸。

枪决是要见血的,通常采用自动步枪进行射击,威力强大的子弹射入后脑后往往会爆头。

有些死刑犯的头盖骨会被直接掀飞,鲜血脑浆四溢,尸体的样子相当恐怖。

按照中国人传统的说法,人死了要有全尸。尸体不完整,死者的灵魂就会无法转世投胎,永远成为孤魂野鬼。就算不谈死后如何,单单现场血肉横飞的场面就很恐怖。

一个年轻记者被安排采访死刑犯和拍摄一组照片,20多岁小伙子目睹行刑全过程以后,连续3天没有吃饭,只是勉强喝点汤。

他认为:枪决以后的尸体,已经看不出是人,只是一堆散发着浓重血腥气和其他怪味的残尸。半个头颅已经不见了,粘稠的脑浆和鲜血飞溅的到处都是。无论多么胆大的人,第一次看到这个场面都会心惊肉跳,很长时间不能平静下来,甚至会成为终生心理阴影。一个负责抬尸体的年轻武警战士,当场就呕吐起来。我用了吃奶的力气,才没有当场吐出来。

其二是枪决往往一枪打不死。

要是选择射击心脏,往往会出现一枪打不死的情况,需要连续补枪。

枪决胡长清时的情况,就非常恐怖:2000年3月8日8时,江西南昌北郊瀛上刑场警戒森严,建国50年来因经济犯罪判处极刑级别最高的官员胡长清即将被执行枪决。8时46分,枪响了,胡长清扑倒在草地上,身体在剧烈地扭动,由于他的心脏偏离正常位置,第一枪没有打中要害。执法人员又补了一枪。但是,那个矮胖、丑陋的躯体仍然在草地上翻滚。第三枪,第四枪……共打了五枪,13分钟之后,这个灵魂才离开了躯体。《杨辉:让死刑犯平静地离去》

即便是打脑袋,也会出现要连续补枪的情况。

子弹射中脑部,也要看具体射中什么部位,不见得会一枪毙命。

解放军大将粟裕,曾被子弹射穿头部,虽留下头疼的严重后遗症,身体其他肌能基本恢复。徐海东大将也被子弹射穿头颅,重度昏迷了4天,一个耳朵从此失聪,但醒来后也是可以正常生活。

道理也是一样,如果死刑犯没有被直接爆头,子弹只是射穿后脑,就需要法医仔细检查死刑犯是否断气。

很多死刑犯后脑中枪以后,仍然长时间在地上抽搐甚至翻滚,迟迟不能断气,只能再次补枪,如被冤杀的呼格吉勒图就是打了两枪。

1997年1月,中国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1997年3月28日,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国外已经搞了多年注射死刑,已经比较成熟。

注射死刑通常采用三种药物,首先用全身麻醉剂硫喷妥钠,让死刑犯失去意识;接着用肌肉松弛剂巴夫龙,使得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最后用氯化钾,让心跳直接停止。

以美国为例, 死刑犯会被捆在病床上,被插入两个静脉导管,一根用于执行死刑,另一根作为备用。

死刑犯身上连接着心脏监护器,借此确定他是否死亡。导管则连接着一个自动死刑机器,共有三管药水。

执行死刑时,由医生或者其他人按动开关,上面提到的三管药水依次注入到人体内。

硫喷妥钠会让死刑犯在几秒内丧失意识,巴夫龙则让呼吸停止而死去,氯化钾则麻痹心脏确保死亡。从注射到确定死亡,一般不超过7分钟,也不需要见血。

至于中国大陆的注射死刑,则是大同小异:1998年10月,最高法院在北京召开全国采用注射执行死刑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将青岛、武汉、洛阳、杭州、成都作为注射执行死刑的试点。杭州市中院开始实施人工注射执行死刑时,给第一个死刑犯注射时还顺利,但给第二个死刑犯注射时,执行员就感到全身僵冷,浑身直冒虚汗,双手颤抖……人工注射,执行员心理压力太大。必须改用仪器注射!

1999年6月某日,中国第一例采用注射泵注射执行死刑在武汉实施,所用药物由最高法院委托中国医科院药物研究所配制。最高法院派员到现场监督。执行室里,第一个死刑犯被固定在执行床上,执法人员将针管刺入死刑犯静脉,一切准备妥当后,现场指挥一声令下:“执行!”执法者按下按钮,执行泵电机启动,自动推进器均匀地将1号药和2号药相继推进静脉。死刑犯显得非常平静,6秒钟,意识消失,2分钟后,脉搏停跳。

第一例成功了!但是,第二例却出了问题。1号药和2号药必须通过两个通道先后推入,中间不能间隔,两种药水又不能混合,否则将发生凝结。这次,当1号药推入后,因2号药未能及时推入,而1号药的残留部分与2号药一经接触,立刻发生了凝结,堵住了输液管,在执行泵继续推进2号药时,输液管发生了爆裂。

而我国用仪器执行死刑的第二例因操作不当而失败,经检查发现,这里有管线的缺陷。杨辉马上和吕处长、罗建明碰头,研究改进办法。经过6次改进,所有管线全部采用螺纹接口,管线问题解决了。注射泵的压力怎么解决呢?不久,罗建明找到了一种新的混合式步进电机,以这种电机做注射泵的核心部件,第二代双通道药物执行泵诞生了。改进后的新产品决定在洛阳试用。1999年10月某日,杨辉走进洛阳法警培训基地行刑室,3男1女抢劫杀人犯将被执行死刑。这是执行泵第二次在执行死刑中使用。

死刑犯被固定在执行床上,一只手伸进献血式窗口,执行员与死刑犯被隔开,执行员只能看到死刑犯的一只手。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减轻执行员的心理压力。现场指挥下达了执行令。执行员按下了执行泵上的蓝色按钮,刹那,显示屏上黄色的针筒标记开始闪动,针管里的液体开始推入罪犯的静脉。六七秒,罪犯合上了眼睛。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成功了!杨辉一阵激动。这人道的一针,4个死刑犯平静上路,他们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执行泵研制成功,整个项目共获得5项国家专利。

注射死刑是比较人道的,前提是整个流程执行没有问题。

关键在于,如果死刑执行期间步骤有问题,就可能导致犯人巨大的痛苦。

这个问题主要出现在第一和第二阶段,如果麻醉剂、镇静剂因为注射剂量或者药物抵抗等问题,不能让犯人失去意识和痛感,犯人就会挣扎而死。

2014年,美国俄亥俄州对53岁的强奸杀人犯丹尼斯·麦奎尔,进行了注射死刑:执行人员领着麦奎尔进入执行室,并让他躺下。随后,执行人员注射了药物。过了5分钟之后,麦奎尔没有了动静,执行室也没有任何声音。现场见证者也没有人说话,只有他的家人在悄悄地哭泣。又过了5分钟,突然麦奎尔开始间歇性地抽搐,喘气时发出很响的打呼声,呼吸困难。

我们无法了解当时他是否清楚自己的状况。这个过程持续了10分钟之久,麦奎尔的家人哭出声来,其中一个人说,为什么执行会持续这么长时间。与此同时,遇害者的家属什么话也没说,他们一直沉默地观看完整个执行过程。注射完成20分钟后,监狱长终于指示医务人员进入执行室检查麦奎尔的生命体征,这个过程又花了3分钟,直到10点53分才宣告他已经死亡。

这是第一次使用镇静剂蓝精灵和止痛剂氢吗啡酮混合的“鸡尾酒毒针”,剂量可能不够大,才出现挣扎20分钟才死亡的结局。

受害者的妹妹认为,自己年仅22岁的新婚孕妇的姐姐被残杀奸杀,杀人者活该有这种下场。

妹妹表示:相比我姐姐死前受到的一切,这个畜生受到的痛苦不到十分之一。他能够这样死去,已经是非常人道了。

类似的问题还不止一起。

在1988年的美国德克萨斯州,杀人犯兰瑞被执行注射死刑。

在被注射药物后2分钟,兰瑞因为痛苦或者不适开始剧烈挣扎,导致插入静脉中的针头脱落。

医生只能慌手慌脚的重新扎针,这就花费了8分钟时间,因为扎针者双手颤抖,兰瑞则不断扭动。扎针成功以后,又花费14分钟时间才让兰瑞断气。

可见,所谓的注射死刑如果遭遇死刑犯拼命挣扎,就有可能增加痛苦,拖延死亡时间。

另外,死刑犯被麻醉后是否完全感受不到痛苦,医学上无法完全肯定。

很多人不知道,脑死亡的遗体捐赠者进行手术之前,是要注射麻醉剂的。官方有很多解释,医生们普遍认为即便脑死亡了,未必手术时的捐献者就感觉不到痛苦,更别说脑死亡的认定本身就有很多标准。

一些医学论文认为,注射死刑中的犯人,有90%可以在昏迷中感到不同程度的痛苦,甚至有40%可能保留一定的意识。

最后,还有个行刑人的问题。

注射死刑一般需要医生来执行!但是,西方医生遵守医德的第一条,就是不能故意伤害病人,更别说让病人死亡。西方大部分医生都有自己的宗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禁止杀死其他人类。

绝大部分医生不可能执行注射死刑,只能让监狱的医生,甚至受到过一定医学训练的狱警来完成。

这些人非常不专业,杀人的巨大压力让他们更是慌乱。

在2007年,俄亥俄州对一个叫作牛顿的杀人犯执行注射死刑。牛顿是个大胖子,体重高达120公斤。手臂上的脂肪太多,负责执行死刑的监狱医生根本找不到静脉血管。医生花费了10多分钟,前后扎了10次才将针头扎入血管,这导致牛顿的精神几乎崩溃。

关键在于,针头扎的不是很准,导致牛顿被注射药剂以后长达16分钟才死去,是理论致死实践的两倍多。

也就是因为以上的种种原因,中国很多死刑犯宁可选择枪决:还是一颗子弹来的痛快!

1 阅读:2599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