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因评审不公而未评上职称的教师经济损失?要补到评上为止吗?

郭爱华追问教育 2024-06-21 07:46:20

我之前发布过的一篇文章《不是缩小职称岗位工资差距而是要取消绩效工资等的发放与职称挂钩》引发了老师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纷纷就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奖励性津补贴包括取暖费、物业补贴、生活补贴、绩效奖金等等都直接跟职称级别挂钩发放的现象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在众多老师的众多评论当中,有一位老师的留言显得很特别也很有“新意”,让人有点脑洞大开的感觉(如上图所示),说现在不是说取消职称与工资挂钩的问题而是如何补偿因为职称评定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以及利用职称打压教师的问题,这些历史问题一定要给深受职称其害的教师予以平反纠正。

职称评审不公平要补偿因此未评上教师的经济损失并给予平反纠正?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两个相关联的初衷,一是通过不同级别的职称体现教师的身份地位和能力水平,二是通过不同标准的岗位工资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要想使得这两个相关联的初衷能够得以真正落实到位,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就是最关键的了。

但现实问题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存在着诸多的弄虚作假,主要包括过程中的材料作假和环节中的人为干扰,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未必完全符合条件的教师却如愿以偿地晋级了,这让有些符合条件但有限的名额指标却被弄虚作假者挤占的教师无缘晋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些教师可以说是职称评审的受害者。

这里所说的受害者其实也是指两个层面,一是自身的真才实学却无法获得原本就是体现教师真才实学的职称级别,二是自身的真才实学却无法获得原本就是提高真才实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也就是职称岗位工资,而这些却被弄虚作假者很轻易地就能获取,这给真才实学者所带来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都是很大的。

如此说来,正如这位网友所说的,那就应该补偿因评审不公而未评上职称的教师经济损失吗?那该如何补偿呢?从开始参评时被最终评上的弄虚作假者挤占的时刻按照相应级别的职称岗位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并一直补偿到下次评上为止吗?这样一来,也就是无差别地享受职称岗位工资了,那评审还有意义吗?

对于这位老师所说的补偿这些受害者教师因为职称评定不公平或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予以平反纠正,还真是颇具“新意”,目前以及将来都不会有这样的可能。虽无可能,但可防范。那就是根据人社部之前所强调的加强职称评审巡视巡查,畅通投诉举报通道,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对因为弄虚作假被举报经查实后的教师进行取消任职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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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1 18:21

    好提议,但实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