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驻马店居民宋先生实名向郑州市商务局和管城回族区商务局举报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问题与未获江汽集团授权车辆一事,遭到“马拉松”式“踢皮球”。对此,郑州市商务局和管城回族区商务局的处理方式让宋先生深感不满。
2024 年 9 月,宋先生通过郑州市 12345 政务热线举报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可能存在资质问题。市长热线迅速将举报转至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商务局又下达任务至管城回族区商务局展开调查。10 月 10 日,宋先生来到郑州市商务局实名举报,并强烈要求获得书面回复。市场办的王姓工作人员和陈处长记录了举报内容并承诺答复。
但随后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10 月 16 日,管城区商务局徐姓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宋先生调查结果,称联合属地街道办和市监所调查后,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江汽集团厂家授权且已拍照取证,举报案件结束。然而,当宋先生索要书面回复时,却遭到徐姓工作人员坚决拒绝,称回复已给 12345 和市商务局,不会再提供书面答复,还强调商务局无给举报人书面答复先例,并在宋先生提及陈处长要求时态度强硬。
10 月 17 日,宋先生再次前往郑州市商务局索要纸面回复,王姓工作人员称陈处长出差,下周才能回来,坚称商务局从无给举报人书面回复惯例,且表示已与法务、律师沟通过无法出具书面答复。面对宋先生质疑,王姓工作人员恼羞成怒。
与此同时,宋先生在10 月 16 日当天还向郑州市政务热线 12345 实名举报郑州市商务局、管城回族区商务局的不作为。10 月 22 日,管城回族区商务局马姓工作人员回复宋先生,称应由宋先生举证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没有授权,还表示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江淮集团授权且授权需严格保密,并且不会给宋先生出具纸质书面回复,建议宋先生找江淮集团厂家要盖章的纸面说明。
那么,针对宋先生实名举报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问题与未获江汽集团授权车辆一事,以及管城区商务局的职责履行和处理举报方式是否得当?宋先生是否承担举证责任?管城区商务局是否该主动调查核实,以及书面回复为何成为难题呢?!
点评
《市场监管部门怎样处理投诉举报?二十二个核心问题答疑》一文中提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共管”而非市场监管部门“专管”和“兜底”,即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去保护,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也不能凭想当然认为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宋先生向郑州市商务局、管城回族区商务局实名举报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涉嫌没有资质销售汽车,应由商务局去调查处理,而不是让举报人去找证据。然而,马姓工作人员答复,他们不会给宋先生出具任何纸质书面回复,还建议宋先生找江淮集团厂家要盖章的纸面说明。这一事件会引发人们对相关部门职责履行和处理举报方式的质疑。究竟在处理此类举报时,应是由举报人承担举证责任,还是相关部门积极主动调查核实?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更加明确职责,以积极有效的方式处理群众举报,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积极作为,主动而为。
2024年10月23日今日头条相关报道《郑州市商务局回复:从来对举报者不会书面回复》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28176793271550476/
2024年10月27日今日头条相关报道《郑州管城回族区商务局:该不该保守如此“商业秘密”》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30375452516057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