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从现在开始已经属于危险品啦,在任何一个地方海运都是要被排在最外面,如果自燃就会直接被扔海里。据说国际海运已经定义电动车属于危险品了,如果这个消息属实,那么以后汽车销售商在推销电动车时应该清晰告知购车消费者电动车是危险品,如果不告知,商家将涉嫌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提出三倍售价的赔偿,所以电动车主,你们又多了一个赚钱的新方法……当然,这种好事你想想就可以了,在我们这个信奉电池车的国度,这种事怎么会让你们得逞。
刚才跟大家开个玩笑,但新能源电池车被例入国际海运第九类危险品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这个没开玩笑,因为电池车在运输过程中确实足够危险,无论怎么小心它起火的概率还是很大,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前不久荷兰北部海域滚装船因为电动车起火烧了三千多辆车包括大船本身,从此之后所有海运公司都彻底清醒了,都知道犯不着为了挣点运费把整船货物和大船都搭进去,再有,我国的海南也很早就限制了新能源电池车上轮渡的数量,还有渤海烟大渡轮也禁止一切电池车上船轮渡,说白了就是拒绝摆渡新能源电池车。
别说渡轮,我就见过很多小区地下车库是不允许新能源电池车停放的,无论俩轮还是四轮的,无论你叫不叫新能源凡是电池驱动的就不让你停,甚至地上很多加装了保温墙的小区,凡是楼层附近楼跟底下都是不允许电池车停放的,我想问问那些鼓吹电车起火概率要小于燃油车的专家和键盘侠们,任你们再怎么忽悠也没用,事实证明电车的起火爆炸概率就是大,他就是个危险品,如果他不是危险品,为啥上渡轮不是限制数量就是拒绝摆渡?
直到现在还有些人为电车洗地,我本身并不是见不得发展电车,而是见不惯为了让老百姓当韭菜就把黑的说成白的,看不惯本来就缺点满身的电池车偏偏硬要取个新能源的名字来当镰刀,我本身是不喜欢电池车不假,但我更不喜欢有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因为政策主推电车就以为电车是未来,动不动就说什么战略需要,谁不知道是战略需要和反能源遏制,但我觉得任何所谓的战略眼光也不能拿消费者当小白鼠。
电车有优点也有缺点,缺点是续航短不安全,但他们宁愿把燃油箱做的再大点也不会管你安不安全,比亚迪能把油箱做到是67升而奇瑞能把油箱做到60升,这个容量就算是纯燃油车也要望尘莫及,为了让电车续航更长可以说他们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于想法跑偏了,他们似乎忘记了电混车的目标是用电做主力而不是把燃油当主力,混动的目标是:电池轻密度高、短路撞击不燃烧、油箱辅助体积小、二十升油喝个饱,意思是油箱永远是辅助要越小越好,电池永远是主力不但容量要大而且体积越轻越好,按这个思路研发才是王道,绝不能单纯的为了长续航而把车造的过于跑偏。
更为关键的是电池车的电池本身就是个行走的地雷,本身就不安全,他们现在竟然在地雷之上又加装了个六七十升的助燃剂大炸弹,这简直难以想象,这难道不是要把电混车的优势往死里整吗?这个思路如果延续下去电混车绕了一大圈最终会走向起点变成纯粹的燃油车,所以,就这样的造车思路就没有必要把世界第一和遥遥领先整天挂在嘴边上了,同时用这样的所谓技术或者发展趋势,去忽悠消费者们当韭菜是在极度侮辱消费者的智商,好歹你们用点心造车用点真实的高科技吧,不要把车造的最后都变成了危险品。
石化区一直就不让电瓶车进,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电瓶车本就是危险品,不是改个马甲叫新能源就能改变他的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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