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创建之初,为了以正义而鲜明的政治立场、处世态度,与世界上的一切进步力量合作共处,我国确立了如下与世界接轨的基本原则:
“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自由的国家和人民,首先是联合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站在国际和平民主阵营方面,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以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
也就是说,建国伊始,我们的对外交往的出发点、落脚点是,团结各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及其它各国的民主力量,建立和平、稳定的世界秩序,反对帝国主义列强的一切侵略行径。
毛主席宣告新中国成立(图像)
针对外交工作,我们是这么说的,也是如此做的,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下面,就为读者回顾一下我们立国之初的辉煌的外交业绩。
一、面向全球,交往世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刚一宣布成立,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就纷纷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或主动示好我国。其有关情况,可以分为这么几类。
(一)与社会主义及人民民主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日到七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匈牙利、捷克、波兰依次与我国建交。
接着,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六日、二十五日,我国分别与蒙古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十一月,与欧洲的阿尔巴尼亚建立外交关系。次年一月,与越南民主共和国友好建交。
(二)与亚洲之原为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新独立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一九五零年四月,我国与印度建立外交关系。当年的六月八日、九日,又先后与缅甸、印度尼西亚建交。次年五月,与巴基斯坦确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
中巴建交场景(图像)
(三)与北欧的部分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一九五零年,我国先后与四个北欧国家建交——五月份是瑞典、丹麦;九月份是瑞士;十月份是芬兰。
(四)有交往但没能正式建交。
英国、锡兰(即今斯里兰卡)、挪威、阿富汗、荷兰、以色列等六个国家,在一九五零年一月以后,相继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过,对于当时的英国来说,由于它玩弄敌视我国的“两面政策”,对我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等正当行动,蓄意制造障碍,不愿意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我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以致两国的建交谈判长时间的拖延着。
锡兰,由于受到一九四七年签订的《英锡关于外交事务协定》的限制,故而,在未得英国首肯的情况下,它不能与我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阿富汗、荷兰、挪威等国家,由于它们追随美国,阻挠我国在联合国行使正当合法权利,导致彼此之间的建交谈判迟迟不能达成协议。
以色列,它虽然不断向我国释放积极的建交信号,但被我国拒绝了。因为,我国政府和人民坚决反对以色列的侵略和扩张政策,积极支持阿拉伯国家人民的反侵略的正义斗争。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以色列街景(图像)
由上述可知,在新中国诞生后的头两年,我国就和十九个国家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与六个国家有外交互动,但基于某些一时难以化解的不良因素,没能正式建交。
二、立足国情,务实外交。
在与许多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友好往来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广泛而富有成效的外交活动。
如,开国大典结束后的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毛泽东主席率领中国代表团出访苏联。
期间,毛主席与苏联最高领导人斯大林元帅就中、苏两国的一些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进行了会谈。一九五零年一月二十日,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又抵达苏联首都莫斯科,参加了双方的会谈活动。
经过务实高效的会谈,一九五零年二月十四日,中、苏双方签订了系列协定: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长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及《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对于防止外来侵略,捍卫东方和平具有重大意义。
《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场景(图像)
根据《关于中长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底,苏联政府把先前与中国国民党政府共同管理使用的、东北地区之长春铁路的一切权益,全部转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而且,苏联军队将于一九五二年末,撤出旅顺口海军基地,并把该处的所有设备都无偿地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后经协商,延缓苏军撤离日期到一九五五年的五月。
依据双方的“贷款协定”,苏联借贷给我们的三亿美元,对百废待兴的新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稍后,中、苏两国又签订了以下协定:
《关于在新疆创办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的协定》、《关于在新疆创办中苏有色及稀有金属股份公司的协定》、《关于建立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的协定》,以及有关专家、贸易等方面的协定等。
根据上述协定,一九五五年一月一日,苏联政府把各公司的所有资产移交给我国。随之,我国将各公司的名称分别变更为“新疆石油公司”、“新疆有色金属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等。
今天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图像)
再如,一九五零年到一九五二年,我国分别和苏联、捷克签订了“贸易协定”;与苏联、芬兰签订了“三角贸易协定”;同蒙古国签订了“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
另外,我们还与苏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蒙古国以及波兰、捷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等国家,逐年签订了“货物交换及付款协定”,以及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协定。
诸多经贸协定的成功签订,使得我国的对外贸易额不断攀升。如果,一九五零年按一百计算的话,那么,一九五一年就为二百五十五,一九五二年就为三百一二。
三、迎难而上,打破封锁。
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夺取政权,国民党反动派的后台老板美帝国主义就不甘心自己的失败,妄图通过经济、军事封锁等手段,扼杀我们的红色政权。
美国妄图围堵、封锁我国(宣传图片)
一九五零年十二月,美帝国主义肆意破坏我国的对外经贸活动,无端冻结了我国在美国的资产。
第二年五月十八日,美国又暗中施展阴谋诡计,假手联合国,对我国实施所谓的“围堵”我们的经贸活动的“禁运”制裁。
面对此种不利情况,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适时地调改为“易货制度”,并利用西方国家之间及其内部存在的矛盾,采用灵活多样的措施,继续卓有成效地开展外贸活动。
截止一九五一年底,我国的进出口总额达十九亿六千万美元,比上一年增长七十三%,取得了反“经济封锁”斗争的重大胜利。
一九五二年四月,我国派出代表团,前往苏联,参加了“莫斯科国际经济会议”,与西欧的一些国家签订了巨额“贸易协定”。
是年六月,中、日两国在北京签订了“民间贸易协定”。根据该协定,签字双方在“以货易货”的基础上,购入与售出各为价值三千万英镑的货物。
十月,我国与锡兰签订了“贸易协定”,并同时签署了出售给锡兰八千万公斤大米的贸易合同。十二月,我们又立足国情,与当时的锡兰签订了以五年为期限的、有关橡胶和大米的“贸易协定”。
中国与锡兰“贸易协定”签订场景(图)
如此一来,美帝国主义对我国实施的“禁运”封锁计划破产了。
上述,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雄立于世界之初,其辉煌外交活动的剪影。这些卓有成效的外交活动的开展,使得我们的国民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中国现代史》、《建国初期的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