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或将“消失”?央媒定调,未来,这5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巧谈大楼市 2024-03-18 13:50:11
01 / 前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物业突然就从服务机构变成了“管理机构”。

有数据显示,2023年底中国物业管理规模成功进入300亿规模,同比2017年的200亿平直接涨了一半。

此外,光是上半年第三方市场服务面积就达8.1亿平,同比2022年的4.8亿平,更是上涨了近70%。

一句话,物业真的太重要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我们每个人。

有时候真的就是说啥来啥,此前就频频曝出业主因为不满物业服务,要求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可问题是有可能实现吗?说实话,“还真的有可能不用交物业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01 / 物业有可能被“全面取消”?

其实这点非常清楚,2023年中指研究院就发布了一份报告,物业服务满意度已经降至72.6分,尤其是车辆管理问题最多,乱停车且没人管并不少见。

换位思考一下,谁住在这样的小区能舒服?

所以说业主交了钱却享受不到服务,再加上物质条件越来越好,业主更注重自我精神层面的需求,这就已经决定物业“坐等收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生活中无小事,这并不是我子虚乌有,就连多家央媒都接连报道。

门锁坏了没人修、小区乱停车没人管、卫生条件太差……这些事情看起来都很小,但却能极大影响了业主生活,心里非常不爽,因此必须要解决。

比如广西业主反映,开发商竟然把小区垃圾房当成房屋租掉了,导致小区垃圾只能堆放到车库,不仅严重影响整洁,尤其是在夏天,蚊虫问题深深困扰业主生活,但至今仍未整改……比如河北业主反映,他所在小区管理太差,消防通道长期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出行。

相比较之下,最要命的是一些物业为了收取物业费,竟然直接“威胁”业主,比如断水断电,用胶水堵死锁眼……按照央媒总结,物业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急需解决,可问题是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其实我觉得办法并不是没有,比如要么直接取消,要么大力度规范物业行业。

到底哪个办法更好呢?

注意了,今年代表李杨专门有一个提案,内容直指物业问题,“建议对不法物业一票否决”。这点太重要了,这就等于给了业主一把尚方宝剑。

她直接说了,对于目前部分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等等问题,建议加强处罚力度且建立退出机制。如果出现侵犯业主人身财产,以及阻碍干涉业主委员会选举等情况就必须要出重拳,考虑“一票否决制”,物业管理合同自动解除。

这么说,答案就很清楚了,物业全面取消还无法实现,不过这项提案也依然非常重要,因为只要能落实,力度就已经非常高了,尤其是“一票否决+合同自动解除”,我认为威慑力远强于取消物业。

原因非常简单,小区离不开管理,取消物业就还得找人,关键是找谁?虽然业主委员会是选择之一,但是弊端太明显了,毕竟不可能所有业主都有空。

因此我认为如果一定要取消,最好的办法就是有人牵头成立“2.0版”物业公司。

比如洛阳网就报道,“社区成立自营物业公司”,注意看自营是关键,员工大部分都是社区居民。这样做不多见,管理自己的家园,大家都会尽心尽责,效果确实很好,专门建立了“52023机制”:

落实清单式推进服务,5分钟到场,20分钟解决小问题,2天形成方案且3天内给予答复解决特殊问题。更新鲜的是为了鼓励业主交物业费,社区还专门发钱,你没有听错就是发钱。按照每人每年500元。

这难道不比取消物业好多了?

其实我始终都认为存在就有道理,物业也不例外,所以关键是规范而不是取消。

而这种业主自营的方式,其实也是一种规范方法。目前这种做法已经被其他社区借鉴,并且要大力度推广,这真是件利民的好事。

03 / 业主真的可以不交物业费?

于情,看到物业毫无作为,每个月还要交钱,谁心里能舒服,所以就不想交物业费,这当然是合理的。于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不交,但是这5种情况除外。关于这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正当理由”中有明确规定。

1、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履行服务责任,全体业主都可以拒交,但前提是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

3、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4、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没有交房,物业费不应由业主缴纳。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还需要注意的是,此前网上频频提到各种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大家一定要注意辨别。

我明确告诉大家,很多事情都是错的。

比如未居住使用的房屋、没有签署物业合同、上一任业主拖欠物业费等等原因都不能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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