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护秦岭生态,助力“双碳”目标实现,3月22日,由洛南法院发起主办六单位共建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在洛南法院召开,六家共建单位洛南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秦岭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和政策研究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商洛市秦岭生态保护局副局长张德清莅临并作了具体要求。洛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礼武作了题为《协同联动聚合力 催发秦岭“绿碳”盎然生机》致辞。
![](http://image.uc.cn/s/wemedia/s/upload/2024/56f603d4f7d1e479a39e2238e1b97585.jpg)
据悉2022年9月22日,洛南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张某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查明因张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涉案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损,尤其是林地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固碳能力等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减弱,故判处被告人刑罚及赔偿林地清理费用及后期造林费的同时,还一并判决由被告人赔偿林地碳汇价值损失28578.99元,首次在商洛法院环资审判中引入碳汇赔偿修复方式,突破了既往仅仅补植复绿等传统修复生态的单一局面,树立了“碳汇赔偿”司法理念,为建立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提供了鲜活的案例样板。
为进一步将“碳汇赔偿”司法理念普遍适用在涉及秦岭森林资源的环资审判中,洛南法院深入总结商洛碳汇第一案经验做法,并学习借鉴沿海法院碳汇审判先进理念,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公安、林业、发改局(秦岭办),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和政策研究中心,共同建立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司法协作机制,以“府院+高校”共建协作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合力护航秦岭生态“碳库”,以协同联动催发秦岭生态环境盎然生机。按照《碳汇赔偿协作意见》,协作单位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碳汇赔偿联动平台体系、信息共享机制、联合调研和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
签约仪式结束后,六个协作单位召开第一次联席会,共建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要坚持秦岭生态保护“国之大者”,以秦岭南麓森林碳汇为依托,实施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协作单位合力,尤其是借力西北政法大学碳汇理论及实践研究成果,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将秦岭生态保护融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局,融会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行政执法、刑事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及高校智库专业力量,秉承共治、共建、共享理念,为秦岭南麓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洛南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