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门: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 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日前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指出,着重强调了新能源车辆在营运货车领域的推广和应用。这一方案旨在鼓励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推动新能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的使用。同时,方案还提出了对新能源货车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以及探索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
为了支持新能源货车的普及,方案特别提到了科学布局和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的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包括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这样的措施不仅能够解决新能源货车在续航和充电方面的难题,还能够促进新能源货车行业的快速发展。
总的来说,这一行动方案体现了我国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转型方面的决心和行动,对于促进新能源货车产业的发展、减少交通运输领域的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