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打假要报备?

沸点史记 2024-05-25 19:59:39

近日,南京和连云港两起网红打假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事件中,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打假人记录证据的手机又是抢夺,又是怒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紧接着,一位叫王波的人大代表就提议,禁止恶意打假、投诉,要求打假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

连云港和南京事件刚过去,王代表就给出这般建议,引起网络热议:“王代表这是在为商家站台吗?”

更有网友讽刺道:“王波人大代表代表的是资本家利益,而不是广大人民群众吧?”

其实他的提议并非空穴来风——现在一些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

一些商家被他们发现卖假货后,打假人就以举报为由,勒索高额赔偿。

倘若商家不愿意赔偿,迎接他们的将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罚款,罚款最高可达五万元。

权衡利弊后,商家大多选择息事宁人而赔钱。

关键在于,其中一些商家并非故意卖假货,因为他们进货的时候就不知道自己买到了假货,遭到打假人勒索实属冤枉。

对这种情况,王代表解决问题的思路简单粗暴,选择直接解决产生问题的人,限制职业打假人打假,打假前得经相关部门审批。

但他似乎没有考虑过:

在打假还要报备相关部门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打假有效,必须保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商家之间没有通风报信。

这个必要条件如何得到保证?公民又该如何对这个环节进行监督?

如果无法保证以上两点,打假就不是打假,而是变成一种接待工作,一种商家为了迎接检查的作秀,完全失去打假的本意。

再者对市场进行监督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使得监督过程更加繁琐和困难,打击公民行使自身权利的积极性。

如果市场监管部门能够真正发挥出作用,减少市场上假货的生产和流通,约束商家“少称”“骗称”行为,“职业打假人”或许根本就不会存在,因其引发各种社会问题自然也会消失。

现实的情况正好相反。

市场上商家存在各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以次充好,分量不足,价格虚假等等乱象层出不穷。

相关部门未能起到监督、惩罚作用,职业打假人应运而生,受到消费者欢迎,可以说网红打假盛行的原因正是官方监管的缺位。

可是职业打假人除了流量好的网红,大多靠勒索不法商家赚钱,最终形成一个“黑吃黑”的局面。

归根结底,是一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就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王波的提议约束的是职业打假人,虽然有一定依据,但本末倒置,弊大于利。

面对网友对提案的质疑,官方表示,现行的法律没有禁止打假举报食品质量问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市场进行监督和举报,查证属实的还会给予奖励。

换个说法,提案终究只是提案,目前还没有通过,至于到底会不会通过,这就要交给时间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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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6 17:28

    打假也要办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