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漂亮女子,怀孕期间被丈夫家暴16次,肠子被打断,终身挂粪袋

酵子说军事 2023-06-29 2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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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女子从孕期开始被丈夫多次家暴,肠子破裂,无法正常进食和排泄,只能安装人工肛门,挂着粪袋生活。

虽然施暴者已经被警方控制,但该事件仍有很多令人疑惑的地方。

家暴缘由至今未详

受害女子向媒体求助,将这个事件传播出来,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自己丈夫的暴行,从而让自己尽快得以离婚。

但是根据该女子交代的信息,我们完全不能得出丈夫家暴她的原因。

据她所说,丈夫是直到她怀孕的第五周才开始对她进行第一次家暴的。

而家暴的直接原因是出在丈夫的前妻身上,具体她丈夫的前妻怎么影响到现任夫妻身上,该女子却没有说明。

当然了,不管什么原因,家暴肯定是不对的,是犯法的。

我们其实也不必一定要刨根问底,因为她丈夫很可能有暴力倾向。

这样的人不需要任何借口就会打人,但如果受害女子把事情说得更清楚一些,也许会对她维权更加有利和便捷。

当然也可能是一些原因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不方便透露,她向警方说明的时候,应该会和盘托出,对案件审理影响不大。

但这件事是4月份发生的,过去两个月了,却还是没有结果。

施暴者在施暴当天就被警方控制起来了,可是当记者向警方询问的时候,却得不到有效回应。

仍然是老生常谈的一句“案件正在审理中,详情不便透露”。

受害者得不到任何保护

其实受害女子也不是第一次报警,在怀孕期间她被丈夫打了16次,她曾先后5次报警。

除了报警之外,她还找过妇联、街道办等等相关部门。

但是结果大家都看到了,她没有避免被家暴的命运,而且一次比一次重。

最后一次,也是最重的一次,她被打的遍体鳞伤,十二指肠都打断了。

医生说今后她再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当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的身上挂着粪袋,只能靠人工肛门排泄。

这就是我们第二个疑惑的地方,她多方求助,为何还是无法解脱?

如果说妇联和街道办这些部门没有执法权,无法惩罚施暴者,那还说得过去。

可该女子先后多次报警,为何警方当时不重视起来呢?

还是说,对于家暴事件,连警察都感到棘手?

而当受害女子到法院申请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却又遭到最后一次殴打。

申请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没能保护自己的安全,反而激怒了施暴者,迎来更残酷的家暴,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这就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种窘境,受害者得不到法律实质性的庇护。

这是故意杀人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受害者有权拒绝施暴者进行施暴。

可施暴者真要这么听话,他也就不会施暴这么多次了。

我们必须建立起快速纠错机制,对待家暴事件零容忍。

因为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不存在说只打一次,以后再不打了。

施暴者要有这个克制能力,那就根本不会发生第一次。

事实是,我们平时接触到的家暴案件,施暴者都是惯犯,那么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就要从重从快。

一般夫妻离婚时,有什么离婚冷静期,甚至第一次提出离婚的,法院一般都会驳回。

真正能离婚至少要等半年以后了,这段时间足够施暴者将受害者打死了,之前不是没有这样的案例。

那法院就理应特事特办,因家暴而导致的离婚案,要尽快准许。

而本文中提到的受害女子显然就是这种类型,据救治她的医生说,送到医院时,该女子已经没有脉搏了。

如果再晚来二十分钟,就没救了。

而她丈夫一直到路人听到救命报警,才停止施暴,如果不是这样,恐怕该女子已经被打死了。

事发后,受害女子的公公出面说这是他们夫妻的家务事,希望不要上纲上线。

我相信没有人会买账,这明明是故意杀人未遂,绝不是什么家务事。

这个案件处理得慢一点也没什么,只是希望能让施暴者罪有应得。

结语

女子被丈夫家暴16次以致性命垂危,虽转危为安,但后半生再也不能康复如初了。

如果我们有一套完善的预防家暴的制度,我想就不会有这种悲剧发生了。

而像这种把妻子往死里打的人渣,应该按故意杀人未遂,关到监狱里多待几年!

作者:山海

编辑: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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